騙售微信賬号牟利,三人獲刑
摘要:
本報綜合 以“遊戲皮膚禮包”“手機大禮包”等為誘餌騙取微信賬号并售賣,以為找到了“緻富捷徑”,殊不知已觸犯法律。近日,郴州蘇仙法院微信公衆号就公布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鄧某、王某銷售實名注冊的微信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間,被告人李某夥同被告人鄧某、王某在小區QQ群裡發布領取某遊戲皮膚禮包、某手機禮包的鍊接,以此為誘餌,騙取受害人實名認證的微信賬号。之後,由被告人李某聯系買家,按每個微信賬号30-35元不等的提成支付給被告人鄧某、王某。被告人李某、鄧某、王某等人共騙取并銷售他人微信号440餘個,獲利人民币2萬餘元。
本報綜合 以“遊戲皮膚禮包”“手機大禮包”等為誘餌騙取微信賬号并售賣,以為找到了“緻富捷徑”,殊不知已觸犯法律。近日,郴州蘇仙法院微信公衆号就公布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鄧某、王某銷售實名注冊的微信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間,被告人李某夥同被告人鄧某、王某在小區QQ群裡發布領取某遊戲皮膚禮包、某手機禮包的鍊接,以此為誘餌,騙取受害人實名認證的微信賬号。之後,由被告人李某聯系買家,按每個微信賬号30-35元不等的提成支付給被告人鄧某、王某。被告人李某、鄧某、王某等人共騙取并銷售他人微信号440餘個,獲利人民币2萬餘元。
另查明,案發後,被告人李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退繳違法所得;被告人鄧某、王某均退繳違法所得。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鄧某、王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該案的事實、情節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遂判處李某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到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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