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03 證券簡稱:ST廣物 公告編号:2024-08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廣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720241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具體内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2024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4〕121号)。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3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具體内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04号)。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主要内容
當事人:廣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彙物流),住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新華北路165号中信銀行大廈。
楊鐵軍,男,1963年2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董事長,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趙強,男,1973年4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董事長,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劉棟,男,1981年11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總經理,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
高源,女,1973年9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财務總監,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
崔瑞麗,女,1972年11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
康繼東,男,1989年12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
王玉琴,女,1968年10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
王國林,男,1964年11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監事會主席,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
何海,男,1972年10月出生,時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或我會)對廣彙物流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法制審核,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經查明,廣彙物流通過僞造交付資料等方式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導緻廣彙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2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893,869,277.69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57.65%,虛增營業成本2,013,003,854.81元,虛增利潤總額622,473,759.50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65,437,567.33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9.23%,虛增營業成本193,912,657.89元,虛增利潤總額55,597,753.75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98%。
楊鐵軍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廣彙物流董事長,組織、安排實施僞造交付資料等造假行為,導緻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趙強自2022年8月起任廣彙物流董事長,負責廣彙物流全盤工作,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參與涉案房地産項目付款審批,未充分關注2023年半年度相關房地産項目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劉棟自2023年2月起任廣彙物流總經理,負責廣彙物流經營層全面工作,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參與涉案房地産項目付款審批,未充分關注2023年半年度相關房地産項目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高源自2019年2月起任廣彙物流财務總監,分管廣彙物流财務工作,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參與涉案房地産項目付款審批,未充分關注廣彙物流2023年半年度确認相關房地産項目業務收入無交付資料等異常情況,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崔瑞麗自2020年8月起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其中2023年2月至今分管廣彙物流房地産業務,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參與涉案房地産項目付款審批,未充分關注2023年半年度相關房地産項目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康繼東自2022年8月起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未充分關注2023年半年度相關房地産項目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王玉琴2017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王國林自2023年2月起任廣彙物流監事會主席,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未充分關注2023年半年度相關房地産項目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何海自2022年8月起任廣彙物流副總經理,知悉廣彙物流2022年度提前确認房地産業務收入,未充分關注2023年半年度相關房地産項目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在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報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
上述違法事實,有廣彙物流相關公告、相關房地産項目預售合同、竣工驗收資料、交付資料、财務資料、詢問筆錄、會議資料、情況說明等相關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2024年4月,廣彙物流公告《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更正後的财務報表和附注》,對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進行了更正調整。
我會認為,廣彙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對于廣彙物流2022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楊鐵軍、趙強、劉棟,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高源、崔瑞麗、康繼東、王玉琴、王國林、何海。對于廣彙物流2023年半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趙強、劉棟,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高源、崔瑞麗、康繼東、王國林、何海。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并充分考慮主動糾正及配合我會調查等相關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我會決定:
一、對廣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
二、對楊鐵軍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
三、對趙強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四、對劉棟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
五、對高源、崔瑞麗、康繼東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150萬元罰款;
六、對王玉琴、王國林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120萬元罰款;
七、對何海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鑒于當事人楊鐵軍組織、安排實施僞造交付資料等造假行為情節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号)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條、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我會決定:對楊鐵軍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會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内,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内,将罰款彙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賬号:*******************,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将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二、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規定的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生産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對于《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已進行深刻的自查自糾并已整改完畢。公司向廣大投資者緻以誠摯的歉意,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引以為戒,認真汲取經驗教訓,積極落實整改,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推動公司合規建設常态化,不斷完善内部控制的規範性和有效性,提升财務專業能力,積極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促進公司規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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