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住房限售
天津市優化房地産政策,放寬居民購房條件
取消住房限購政策的影響
天津市近日發布了《通知》,宣布取消住房限購政策。這意味着無論是天津戶籍還是非天津戶籍居民,都可以在全市範圍内自由購買新房和二手房,且非天津戶籍居民無需再提供納稅或社保證明等購房資格材料。
轉讓限制政策調整
2020年,天津市曾規定企業引進的外地戶籍職工所購住房需持有3年後方可上市轉讓。此次政策調整後,這一限制被取消,所有購房者轉讓住房将不再受持有時間限制,進一步提高了房産市場的流動性。
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指導取消
近年來,天津市住宅設計規範和标準不斷優化,高品質住房逐漸增多,盡管價格略高,但市場需求依然旺盛。為了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商品住房回歸其商品屬性,政府決定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上限進行指導,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打造更多優質項目。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準取消
原普通住房的标準為住宅小區容積率1.0以上且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取消這一标準後,商品房在開發建設、交易等環節将不再區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有助于降低開發成本,減輕居民購房負擔。
住房信貸政策調整
居民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與首套房一緻,均為15%,大大降低了購房貸款門檻。購房貸款的套數認定按行政區進行,即在天津市購房時,僅核查申請人在該行政區的住房套數情況,這為跨區購房提供了便利。
住房貸款利率優惠政策
為減輕已購房居民的還款壓力,天津市落實國家存量房貸下調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地調整存量房貸利率。同時,商業銀行将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和風險水平,合理确定新發放的二套房貸款利率,支持居民購買第二套住房,進一步減輕購房負擔。
支持房地産項目融資
天津市将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房地産“白名單”項目的貸款支持力度,督促商業銀行落實已授信的貸款資金,提高新發放貸款比例,确保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得到滿足,實現“應貸盡貸”。
構建房地産發展新模式
為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天津市将改革完善房地産開發管理制度,科學控制增量,合理把握供應節奏,促進市場供需平衡。同時,優化住房設計規範和标準,支持房企建設高質量住宅,滿足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區還将結合實際情況,采取發放購房補貼、開展商品房促銷、舉辦展覽展示活動等措施,提振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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