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戰争中的明軍士兵,奔襲千裡遠赴朝鮮作戰,受傷後如何治療?
引言
戰時醫護體系,是一支軍隊後勤保障體系中極為重要的部分,它直接決定了士兵在受傷後能否得到妥善的救治,在陣亡後能否被體面的安葬。戰時醫護體系對于軍隊士氣和戰鬥力的保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壬辰戰争中,明軍遠赴朝鮮與日軍作戰,遠遠不同于其在國内作戰的态勢。盡管朝鮮是明朝的屬國,但畢竟有異國他鄉之感,在語言不通、國族隔閡以及處在嚴重戰亂之下,明軍無法像在國内作戰一般将傷員交付地方看護或者就地征召醫生進行救護。此時對于傷員的救治和護理就完全依賴于其戰時醫護體系的運作了。
▲壬辰戰争
而按照我們的普遍理解,古代的戰時醫護似乎都不發達,兵士在受傷後很難得到救治。但是在明代,事實上已經形成了結構完整、内容細緻的戰時醫護體系,且軍隊與民間醫術交流密切、軍中醫護人員數量相對較為充足。
▲明代醫生
本文将從壬辰戰争入手,分析明代軍中的醫護力量、明代的戰傷治療技術與明代的戰時醫護制度,嘗試還原明代的戰時醫護體系,并帶來自己的總結和反思。
一、明代戰時醫護體系的基礎——明代的軍中醫護力量
若要分析明代的戰時醫護體系,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明代軍中的醫護力量,軍中的醫護力量,是支撐起整個戰時醫護體系的基礎,在這其中起到核心作用的,則是軍醫的保有量。明代軍醫的來源主要有太醫院派遣、軍中自備和地方征召三種。
(1)明代軍醫的三大來源
太醫院派遣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戰時大軍出征,太醫院會撥付醫生随軍出戰,加強軍醫數量與質量;另一方面,在承平時期,太醫院也會派遣相應醫生,赴軍中常駐,為軍士治病。随軍出戰的醫生數量,由于缺乏相應的派遣記錄已不得而知。但是,常駐軍中的太醫院派遣醫生,其數量是非常有限的。根據洪武四年的統計,京師三大營的兵士為207300名,醫務人員12名,平均每17300人才有醫官或醫士一名。
▲太醫館
而邊軍和地方衛所中軍醫的數量,相比于禁軍,其所占比例就要高得多了。當時邊關衛所共14處,均有太醫院派醫士一人或二人擔任醫療工作。約1120到5600人中有醫士一名。但是,這隻是太醫院所派的醫官數量,并沒有包括軍中自備自設的軍醫。據《萬曆會計錄》中記載:
“陸兵三總左民右募中軍,今改右為前,每總總哨官一員、哨官五員、隊長十五名、什長門十五名、兵四百二名。書記、醫生、高招手、大統手各一名,把總下戰馬一匹、哨官下各家丁一名,共四百九十三員。”
從這段史料可以清楚地看出,每四百九十三人中配備有一名醫生。而這一則史料所列舉的,隻是營一級别的所配置的軍醫,當幾個營配置到一起,産生中軍時,隸屬于中軍的軍帳下,同樣具有軍醫的設置。據史料記載:
“武鎮分守雷廉參将一員,書記一名,醫生各一名聽用,月支銀八錢”
這一則史料則清楚的顯示了,在分守雷州、廉州的參将的中軍大營中,即設置有一名軍醫,而參将大營中的士兵數量是不會有營那一級别中那麼多的。因此在明代地方衛所中,軍醫這一職務是确切存在的,在不計算太醫院派遣的情況下,大概四五百名士兵中就有一名軍醫。
▲明代北方衛所
(2)明代軍中的醫學教育
除了太醫院派遣、地方衛所軍隊自設和地方征召之外,明代還盡力在軍中普及推廣醫學教育,增強廣大士兵自救互救的能力。據《明實錄》中即載:
“正統十二年,山西右參政林厚,因為沿邊士兵疾疫叢生,軍士不堪其擾,故請求在衛所設立醫學,選軍中擅長醫術者充任醫官、醫士。”
以上史料清晰的反映了明代軍隊為抵抗疾疫,大力在軍中推廣醫學教育的狀況,這在古代戰争中是非常重要的。冷兵器與火藥武器時代,作戰時非常強調陣型與隊列,在戰場上負傷的士兵若要被擡下戰場,往往隻能等到戰鬥結束,因此士兵間的自救與互救就顯得尤其重要。有了一定自救能力的士兵,不但自身在戰場上的生存幾率得以增加,還能幫助到許多的戰友。
▲列隊的士兵
由以上可見,明代的軍中醫務力量還是相當充足的,來源豐富數量相對充足的醫務人才和不斷嘗試進行推廣的醫學教育,組成了明代軍中醫務力量的中堅力量。明代軍中的醫生與士兵的比例,在承平時期很有可能可以達到一比三百到一比四百,而在戰時,有了地方征調的醫生和太醫院派遣的醫官的補充,這一比例還會進一步上升。
二、明代戰時醫護體系的支撐——明代的戰傷治療技術
明代的戰傷治療技術,是戰時醫護體系中十分重要的環節,它直接決定了戰場上士兵受傷後能否得到有效的治療。戰傷的處理,不同于一般的傷口,其創面一般較大,創口的複雜程度較高;而且相比于一般的傷口處理,戰傷的處理往往需要步驟簡單、見效速度快、需要的藥品能夠大量生産等條件。按戰傷的種類進行區分,可以将明代的戰傷治療技術簡單的分為冷兵器傷戰傷治療技術和熱兵器戰傷治療技術。
(1)明代的冷兵器戰傷治療技術
在對冷兵器進行傷口進行處理的過程中,最受明人所重視的,是止血的環節。當然,這也和明代以冷兵器為主、熱兵器逐漸發展的武器發展趨勢是息息相關的。在以冷兵器為主要兵器的戰場上,最容易造成傷兵死亡的原因即是傷後創口的大量失血。故而,明人在止血技術的發展上,有着較為突出的貢獻。
▲冷兵器
明代止血技術的發展,在橫向上,表現為多種止血技術的出現。燒烙止血法是明代非常重要的一種止血方法。在隋唐早已應用,器械也有所改進,明申鬥坦著《外科啟玄》記載了運用運燒烙止血的方法。除此之外,現代戰場救護中依舊大量采用的綁縛止血法在明代也已經得到了采用。據楊清叟《外科集驗方》記載:
“治金瘡重者,筋脈斷絕,血盡人亡。如要斷血,需用繩及絹帶縛住人手臂,都以此方從手臂上用茶調敷住血路,然後卻用斷血藥在掞口。”
明人止血技術的發展,在縱向上,表現為止血藥物藥方的多樣化。有明一代,湧現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止血藥物藥方。而且,此類止血藥物藥方的湧現,呈現雙向互動的特點。在這其中,有醫家術土自傳統的醫學止血藥方引入戰場中的,也有自軍中流傳出被整理在日常的診療中的。對傳統止血藥方的診療處理,以偉大的藥學家李時珍為最。
▲李時珍銅像
(2)明代的熱兵器戰傷治療技術
明代以冷兵器為主,熱兵器逐漸發展的武器發展趨勢也造就了更加複雜的戰場救護環境。不同于前代僅需專一冷兵器傷的處理,明人在戰傷治療上,不可避免的遇到了熱兵器傷的處理問題。根據常識我們可以知道,在處理熱兵器傷時所遇到的最嚴重的問題有兩個;其一是火藥燒傷爆炸傷的處理,其二是陷入人體内的破片和彈丸的取出。
燒傷和爆炸傷的處理,在明代是一個難題,所取得的突破也非常有限。在兵家書中,對于湯火傷害的療法,固各有簡略的記載但有關于這方面的療法,遠遠不能适應當時實際的要求,而且對于具有燃燒性的如油質或熔解了的鐵流所傷的醫方,都沒有涉及。
▲明代紅衣大炮
陷入人體内的破片和彈丸的取出,按照破片、彈丸的材質,大緻可以分為鉛、銅、鐵三種。鉛丸是最為主要也是處理方法最為豐富的。據趙吉士《寄園寄所寄引客中間集》所記載:
劉薦叔曰:“近日行伍中,唯以幹苋菜與砂糖塗之,能出箭頭與鉛炮子。此常驗者,古方所未藏也。”
除此之外,還有用物理方法來灌吸陷在肉内的鉛彈的,比如用水銀化鉛的方法。想比與鉛丸,鐵丸多利用其物理特性,用吸鐵石吸附出來。由于銅丸不具備鉛丸和鐵丸的物理特性,因此隻能用利刃割取,然後取出,敷藥後治療。
▲明代醫書
綜上所述,明代的戰傷治療技術的發展還是相當成熟的。無論是傳統的冷兵器傷還是新興的熱兵器傷,明人都研究了相應的辦法進行應對。除此之外,明代在戰傷治療技術的發展上,還顯現出鮮明的軍中醫術和傳統民間醫術在傷口的處理尤其是止血技術上的雙向互動、共同發展的特點,
三、明代戰時醫護體系的框架——明代的戰時醫護制度
明代的戰時醫護制度,是其整個戰時醫護體系的核心。充沛的軍中醫護力量保有量和成熟的戰傷治療技術,都是在戰時醫護制度的框架下運作的。明代的戰時醫護制度,其結構相對完善,包括了行軍、紮營、作戰、戰後等戰場的每個環節。其内容也十分豐富,不僅包含了對于傷病院士兵的處理、轉運,就連死亡士兵的登記、埋葬,也都有詳細的規定和妥善的安排。
(1)行軍與紮營
行軍是古代戰争的起點,也是戰時對于士兵的體力和健康狀況提出重要考驗的階段。在大軍開拔之前,明軍即會對出征的将士進行身體健康狀況上的檢查,對于患病不能出征的士兵,即有妥善的安置辦法。據史料記載:
“軍須知雲士卒實有病患,艱于行驅使者,即時報複。主将速令擡往所,不可枉占少壯。擡行或遲,避役而托病者,罪有所歸。吏士兼容者同罪。”
明代的戰時醫護制度中,對于在行軍途中生病的士兵的處理和安置,有着非常細緻的規定。一般說來,明軍主要的作戰區域總超脫不出其國境,因此,對于生病士兵的處理,明軍多選擇将其托付給地方政府。
▲軍隊行軍
紮營,是全軍行軍過程中難得的休整時間。在這一時間段内,對于生病的士兵,明人亦作了詳細的規定。一般來說。軍醫會抓緊紮營休整的時間,對生病的士兵進行看護、治理、調養,全軍主帥将官也會利用這一時間段下至營中,探望、慰問生病的士兵。史載記載:
“永樂十二年,凡軍中有病者,管隊官即令醫療掌藥料官及醫士常加巡視,不許勒取财物。違者重罪。”
這說明在部隊紮營期間,軍醫有對生病的士兵進行診治的職責,若棄置不顧,在軍中是犯了重罪。在壬辰戰争中,明軍在連續作戰過後,即會集中休整一段時間,以便恢複銳氣,以利再戰。其例有“我兵久卧冰雪中,冷疫俱興,食死馬肉療毒又發。兵甚疲赢,是以近日分駐開城、平壤,便益諸處調養休息。”
▲古代軍營
(2)作戰與戰後
作戰,是整個戰争最為重要的環節也是真正決定戰争勝負結果的環節。自古至今,戰場上從來都是極度講究規則與服從的地方。明代的戰場上,冷熱兵器混用,無論是傳統的冷兵器部隊還是新興的熱兵器部隊,在作戰時都非常強調陣型的完整,在戰場上不可能也沒有時間停下來對負傷的士兵進行救治。明人也反複強調這一點,并将其列入森嚴的軍規,違令者斬。
壬辰戰争中,此條訓令也作為戰場上非常重要的一條軍規,遍告全軍。史載“各沖軍士有被重傷難行者,聽随地卧息,各兵乘滕直前,雖父子不許顧戀,待全捷收軍,方許認尋調治,違令者斬。”但是,在戰場上絕非隻有鐵與血,還有絕對無法割裂的感情與不能抛棄的人性。
▲戰場上受傷的士兵
以常理推測,接受了一定的醫學教育的士兵,在戰場上看見自己的骨肉同袍負傷倒地、痛呼哀嚎,又怎麼可能袖手旁觀。故而,在戰場上,應存在着一定的士兵之間的自救互救的情況。
而在壬辰戰争之後,無論是明軍戰場的統帥宋應昌,還是遠在京師的萬曆皇帝,都對傷病員的統計、照料與戰死土兵的統計撫恤工作非常上心。宋應昌在往來文書中,曾多次或命令、或要求、或拜請各級下屬,對傷病員與戰死士兵進行統計和安撫。而在平壤大捷後,萬曆皇帝也特别撥付大量銀兩,對死傷士兵,進行安撫。這些文書,在《經略複國要編》中,有詳細的記錄,尤其是對戰死士兵的統計,明人直接精确到了每一個死者的名字。
▲萬曆皇帝畫像
明代的戰時醫護制度,擁有完備的涵蓋了從行軍、紮營、作戰到拔營、回程的每一個環節的制度體系,其針對性強,考慮周到。在這樣的制度框架下,明人能夠有效的調動起充沛的醫護力量儲備和成熟的醫護技術積累。但是,也不難看出,有明一代,士兵更多的還是被視為一件可替換的工具而非活生生的人。
總結
明代的戰時醫護體系,不同于普通人的認知,是結構完整的、内容細緻的。在綜合考慮太醫院派遣與地方征召以及明人曾經嘗試進行的軍中醫學教育的基礎上,其軍中醫護力量足可稱充沛。它以不斷發展的成熟的戰傷救治技術為支撐,軍中的戰傷治療技術已經形成了完備的、具有針對性的診治辦法。同時,以止血技術為代表的軍中醫術與民間雙向互動、交流密切。
然而,明代的戰時醫護體系,卻是一個冷冰冰的,沒有任何溫度的醫護體系。在軍中,能夠救死扶傷的醫生俸祿極低,被認為是“累贅”以及“雜流”。縱觀明代的醫護體系,其核心并不在充分保障每個士兵的生存權以及發展權,而是最小限度的減少因醫護的缺失對士兵戰鬥力的影響。在明代,士兵并不是一個鮮活的個體,而是大明政府作戰機器的一顆螺絲釘,為了保障這個機器的高效運作,士兵是可以被整理、更換、甚至廢棄的。
參考文獻
《經略複國要編》
《戰守全書》
《萬曆會計錄》
《明實錄》
《中國曆代戰争史》
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