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郴州住酒店連換兩房都發現攝像頭,位置隐蔽正對着床,涉事酒店仍未道歉
在酒店發現有攝像頭,更換房間後,卻再次發現攝像頭。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前往湖南郴州出差的唐小姐身上。10月14日,唐小姐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涉事的郴州臨武國際大酒店至今還未退她房費,也沒有進行道歉。
10月14日,唐小姐向極目新聞記者講述了事發經過。10月7日那天,她從深圳到湖南郴州出差,下榻此前曾入住過多次的臨武國際大酒店。
10月7日晚上10時許,正在酒店1711号房間内刷抖音的唐小姐,看到有人在酒店被偷拍。出于好奇,她便在入住的房間内檢查。令她沒有想到的是,她在電視機右下角的插座處發現了攝像頭,正對着床的位置。唐小姐立刻撥打了酒店前台的電話。工作人員來到房間,使用工具打開插座後發現,裡面确實有攝像頭。十分害怕的唐小姐當即就報了警,酒店給唐小姐調換到了1311号房間。
由于唐小姐在1711号房間收拾物品,她的同事和酒店工作人員一同來到1311号房間。令唐小姐沒有想到的是,同事在1311号房間也發現了攝像頭。此時的唐小姐感到十分憤怒,便再次報警。
據唐小姐介紹,在1711号房間、1311号房間發現的攝像頭都隐藏在插座裡,還閃着藍色的光,裡面還插着一張存儲卡。
8日臨近中午時,酒店工作人員稱,可以将唐小姐所花費的200多元房費退換給她。
唐小姐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至今她沒有收到退費,也沒有收到酒店的道歉,感到十分氣憤。
10月14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上臨武國際大酒店的童經理,她表示所有的事情都交由警方處理,沒有回應房費為何未退,攝像頭何人所裝等問題。
郴州警方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事正在調查之中。
北京市中聞(上海)律師事務所孟慶恩律師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民法典》規定,賓館作為經營場所,應該對客人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警方調查發現,隐藏攝像頭是賓館經營者故意安裝的,造成客人隐私權被侵害的,賓館經營者應該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警方調查發現,隐藏攝像頭并非賓館經營者安裝,而是第三人安裝的,造成客人隐私權受到侵害的,賓館經營者未及時排查、消除隐藏攝像頭,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賓館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該對客人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除此之外,根據警方調查,視情節嚴重情況,隐藏攝像頭安裝者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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