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鄭州特大暴雨
摘要:
一是應對部署不緊不實。在國務院領導同志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的情況下,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仍主觀上認為北方的雨不會太大、風險主要在黃河和水庫,警惕性不高、責任心不強
一是應對部署不緊不實。在國務院領導同志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的情況下,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仍主觀上認為北方的雨不會太大、風險主要在黃河和水庫,警惕性不高、責任心不強,防範部署不堅決不到位、缺乏針對性,尤其是17日、18日兩天沒有及時果斷行動,防汛準備的“關鍵期”成了“空白期”。二是應急響應嚴重滞後。常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鄭州市未按規定及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同時,以氣象災害預報信息為先導的防汛應急響應機制尚未有效建立,應急行動與預報信息發布明顯脫節,直到20日16:01氣象部門發布第5次紅色預警,才于16:30啟動Ⅰ級應急響應,但為時已晚、災難已經發生,山丘區4市人員死亡失蹤時間90%以上集中在鄭州市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前的當日13時至15時。三是應對措施不精準不得力。以常态化措施應對重大雨情汛情,沒有按紅色預警果斷采取停止集會、停課、停業措施,錯失了有效避免大量人員傷亡的時機。四是關鍵時刻統一指揮缺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其他市領導多在點上奔波,有的撞在一起、有的困在路上,關鍵時刻無市領導在指揮中心坐鎮指揮,不了解全市整體受災情況,未及時掌握重大險情,失去了領導應對這場全域性災害的主動權。五是缺少有效組織動員。20日當天許多群衆仍正常出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常态運轉,人員密集場所、城市隧道、地鐵、城市地下空間以及山丘區臨河臨坡村居等,沒有提前采取有效的避險防範措施。全市因災死亡失蹤人員大多數是分散性的,遇難時多處于正常活動狀态。六是遲報瞞報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存在未按規定每日統計上報傷亡情況和刻意阻礙、隐瞞不報問題。在不同階段瞞報139人,其中鄭州市本級瞞報75人,縣級瞞報49人,鄉鎮(街道)瞞報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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