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涉拐賣17名兒童案今日重審:開庭7個半小時,将擇期宣判
摘要:
餘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19名兒童受害案件重審情況10月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重審。據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介紹,此次庭審有多名曾被餘華英拐走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參與旁聽。庭審從上午10時持續到下午5時30分左右,出庭檢察員仍建議判處餘華英死刑。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具體宣判日期将另行通知。
餘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19名兒童受害
案件重審情況
10月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重審。據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介紹,此次庭審有多名曾被餘華英拐走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參與旁聽。庭審從上午10時持續到下午5時30分左右,出庭檢察員仍建議判處餘華英死刑。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具體宣判日期将另行通知。
檢方指控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餘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間,夥同龔某某(已故)和王某某(另案處理),在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流竄,物色并拐賣兒童。檢方指出,餘華英共拐賣了17名兒童,要求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增犯罪事實
據貴陽市檢察院補充偵查發現,餘華英還涉嫌與龔顯良、丈夫王加文在貴州、雲南兩地共作案4起,拐走6名兒童(其中一名兒童被遺棄在遊戲廳後被警方送回家)。結合原一審法院認定的11名被拐賣兒童,餘華英被控拐賣的兒童總數達到17名。此外,餘華英和王加文還曾在2004年在雲南楚雄拐走2名兒童,這些犯罪事實已在當年的判決中得到确認。因此,餘華英被認定和指控拐賣的兒童總數達到了19名。
一審判決回顧
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餘華英夥同龔顯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同時,法院判決餘華英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币9萬元。餘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素燕、張曉峰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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