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之道 || 查“老賴”财産線索的9類55種方法,建議收藏
前 言
随着時代飛速發展,民商事活動愈加頻繁,社會民衆法治意識普遍增強,随之而來的便是訴訟和執行案件的激增,2021年人民法院審執案件總數件,執行案件占比38.5%。同時,“執行難”也一直困擾着廣大涉訴人員,可以說解決了強制執行問題才是在真正意義上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說審判負責完成對權利義務的确認,執行則是實現當事人權利的最後一關,而财産線索作為“執行之源”,找到有效的财産線索,其作用不言而喻,筆者結合團隊協助法院執行局現場辦公以及執行辦案的相關經驗,通過本文将獲取被執行人财産線索的方法作一較為全面的梳理,以供參考使用。
一
哪些是可被執行的财産
可被執行的财産主要包括:動産(汽車輪船、家具家電、古玩字畫、機器設備、奢侈品等等,能賣成錢的都算)、不動産(房屋、商鋪、具有使用權的土地等等,拿不走但能變現的)、現金、股票債券(上市公司股票、權證、包括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債權、應收賬款、礦産權益、無形資産(包括專利權、商标權、著作權)等等。
二
調查财産線索的極端重要性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往往會有隐匿、轉移财産的行為,有的甚至在訴訟之前就早早把财産轉移,這是造成執行難的重要原因。由于法院執行局人手有限,案件量又在逐年增加,在申請執行的時候法院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财産線索,另外,對于很多執行案件,法院在網絡查控後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财産,而申請人又無法提供有效的财産線索,案件便會被“終本”擱置。所以,申請人掌握一些查找财産線索的方法顯得尤為重要。
三
調查被執行人财産線索的主要途徑
(一)委托律師調查處理。法院執行局人少案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個别案子上,而律師可以通過自己的專業能力與法院執行局建立高效溝通,并協助法院調查取證或申請人民法院簽發财産調查令,故申請人委托律師處理,簡單快捷、合規高效,能夠極大程度地節省當事人的時間精力。以公司信息查詢為例,律師可以查明的信息就包括工商檔案、開戶行、賬戶、銀行流水、股權、子公司、分公司、股東身份證号碼、居住地址、驗資報告、股東出資是否虛假、有無抽逃出資等等。
(二)從被執行人處取得财産線索。申請人可以通過與被執行人的平時接觸或者從周邊熟人處調查了解财産線索,分析被執行人擁有或者可能擁有的财産;針對被執行人為法人的,可通過被執行人的出納、員工、客戶等套取财産信息;另外,我們除了利用網絡查詢的便利之外,也要充分利用走訪式查詢,特别是對網絡無法查詢的被執行人船舶、飛行器、保險、理财産品、子女學校、住所地等進行走訪調查。
(三)從平時經濟往來線索中查找。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簽訂的合同、往來函件、傳真、證明材料,被執行人的網站,以及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動産、不動産及各種收益、債權、銀行賬号、财産保全、被執行人的行蹤等等,這些都是發現被執行人隐匿财産線索的重要突破口。
(四)網絡交易賬戶資産查詢。執行立案後,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銀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資産采取查詢、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可以通過專線或金融網絡等方式與金融機構進行網絡連接,向金融機構發送采取查控措施的數據和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尤其是近年來,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拟交易賬戶中的資金執行成功的案例越來越多,查封、凍結網絡虛拟交易賬戶中的資金将會成為執行工作中的一項常态化措施。
(五)通過懸賞公告發動社會力量查找線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财産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财産。”另外,部分法院和保險公司簽訂了“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戰略合作協議,通過網絡發布或在被執行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張貼懸賞公告,發動社會力量來查找被執行人财産,有時能起到關鍵作用。
(六)通過司法懲戒或追究刑事責任倒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百四十八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的解釋》 第一百八十八條 均對被執行人的司法懲戒作出了規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也對符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部分情形作出了規定:“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規定的'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财産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經采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可見,查找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法院可以通過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倒逼被執行人及其親屬履行義務。
(七)在執行中追加被執行人。關于在執行程序中追加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幹問題的規定》,通過追加被執行人可擴大查詢範圍,将大大增加執行成功的可能性。
總之,相較于民事訴訟,強制執行必須要有更強的實踐性和主動性,需要“動起來”,甚至是“跑起來”。申請人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搞好與法院執行局以及各行政登記部門的協調溝通,通過各類方法積極尋找财産線索,以早日實現自身合法權益,從而避免讓勝訴文書成為一紙空文。
附:常見獲取被執行人财産線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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