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21-2030年安葬(放)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實施意見》是在什麼背景下出台的?
殡葬工作是黨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關乎群衆切身利益。我省年均火化遺體約49萬具,群衆“逝有所安”的現實需求大。安葬(放)設施建設占用土地資源,需要加強規範管理,促進科學有序發展,防止濫建亂建破壞生态環境。經省政府批準,我省先後編制實施了《廣東省公墓建設總體規劃》(1999年印發實施)和《廣東省公墓建設總體規劃(2011-2020年)》,充分發揮了規劃引領和規範管理作用,促進了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建設,控制了經營性公墓發展,取得良好成效。全省目前有公益性公墓877座、公益性骨灰堂698座、經營性公墓108座,形成了以公益性為主、經營性為輔的安葬(放)設施建設布局,但發展不充分不平衡、運營管理不規範等現象依然存在。為統籌做好全省安葬(放)設施建設,提高安葬(放)設施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安葬(放)設施建設管理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衆“逝有所安”需求,根據《殡葬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标準》(建标182-2017)等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關于廣東省2021-2030年安葬(放)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二、2021-2030年廣東省安葬(放)設施建設要實現什麼目标?
2021-2030年,廣東省安葬(放)設施建設堅持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标綱要》和民政部、廣東省民政事業“十四五”規劃的要求,要實現以下目标:全省安葬(放)設施逐步實現布局合理化、環境生态化、場所園林化、墓位節地化、墓碑小型化、葬法文明化、管理規範化。現有公墓中新開發墓區和新建公墓節地生态安葬率達到100%,切實提高全省安葬(放)設施的社會認可度和資源利用率。擴大全省安葬(放)設施和服務有效供給,改善安葬(放)設施建設不充分和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到2025年,每個鄉鎮至少要建有1座鎮級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到2030年,全面滿足群衆骨灰安葬(放)需要,着力解決好人民群衆“身後事”。
三、2021-2030年廣東省推進安葬(放)設施建設有什麼主要任務?
2021-2030年,廣東省安葬(放)設施建設堅持擴大供給、規範管理,設施先行、服務引領,以新建安葬(放)設施為主,擴建、改造安葬(放)設施為輔,不斷提升殡葬服務供給水平,完善各項殡葬服務功能,切實為廣大人民群衆提供充足、便捷、優質的服務。主要任務有:一是加快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建設。堅持殡葬事業公益屬性,以節地、生态、環保為導向,把公益性公墓、骨灰樓(堂)作為安葬(放)設施建設主體,加大投入和建設,切實增加服務供給。到2025年,每個鄉鎮至少要建有1座鎮級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到2030年,全面滿足群衆骨灰安葬(放)需要。二是加強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管理。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由縣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實施。堅持“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由設施建設單位負責日常管理。三是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數量。堅持立足群衆殡葬服務需求和經濟社會長遠發展需要,根據各地現有經營性公墓數量,統籌考慮各地城市發展現狀及合理實際需求,對2021-2030年全省新建經營性公墓實行總量控制,到2030年全省新建經營性公墓不超過40個。四是嚴格規範經營性公墓建設管理。
經營性公墓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設,應通過“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墓建設審批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未按規定辦理用地、規劃、環評、水土保持等相關前置審批手續的,不得同意建設。五是加強回民墓地(墓區)建設和管理。依法依規有序推進供回族等10個少數民族群衆安葬的回民墓地(墓區)建設和管理。六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全面應用廣東省殡葬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加強物聯網、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加強信息公開公示、信息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七是積極推行節地生态安葬。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的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節地生态安葬方式和以樓、廊、堂、塔、牆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體安葬方式。各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要劃定節地生态安葬墓區,提供節地生态安葬墓位。大力倡導文明綠色祭掃方式,進一步完善節地生态安葬獎補政策。八是加強殡葬改革宣傳。把移風易俗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創建和美麗鄉村建設中,深入宣傳殡葬政策法規、殡葬改革成果、文明節儉治喪、節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掃,大力弘揚厚養薄葬、慎終追遠的思想觀念,引導群衆破除喪葬陋習,厚植節地生态、綠色環保殡葬理念。充分發揮村(居)委會和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基層組織作用,把文明治喪規範納入村規民約,樹立正确的價值導向。
四、如何保證《實施意見》順利實施?
《實施意見》提出“強化政府責任”“科學謀劃布局”“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依規審批”“加強風險防範”“加強監督管理”等6個方面保障措施,确保《實施意見》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五、《實施意見》從什麼時間開始實施?
《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政策文件: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2030年安葬(放)設施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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