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政府关于“违纪人员假处分真提拔”一帖的回函
摘要: 事发后,给予李国林行政撤职的处分,2010年3月处分到期,解除了处分。二、关于反映县南岭林场违法提拔问题。经市、县有关部门调查,李园林并不存在“私下安排民工放火烧山”、“私自离岗”等行为。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组转交的湖南红网[2010]076号调查函已收悉,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2009年2月12日南岭林场发生火灾问题。2009年2月12日,嘉禾县南岭林场发生了火灾,经县、市林业主要部门鉴定,烧毁森林面积2346亩。事发后,给予李国林行政撤职的处分,2010年3月处分到期,解除了处分。
二、关于反映县南岭林场违法提拔问题。2010年3月,对李国林的行政处分已到期,并解除了处分。林场晋屏工区自2009年3月以来一直没有工区主任和副主任,工区各项工作都由林场相关股室直接安排,李国林虽不是工区负责人,没有享受负责人待遇,却一直在履行工区负责人的义务。2010年5月林场新的领导班子组成后,考虑到晋屏工区营林生产任务繁重(造林二千二百余亩,抚育任务5100余亩次,约占林场生产任务的一半) 和李国林对晋屏工区情况较为熟悉,为便于开展工作,并在征求了林场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意见后,于8月份任命李国林为晋屏工区主任(工人身份)。事实证明,李国林没有辜负场领导的期望,到现在已全部完成了工区的各项生产任务。
三、关于火灾责任问题。经市、县有关部门调查,李园林并不存在“私下安排民工放火烧山”、“私自离岗”等行为。火灾的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处理。
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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