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的不只是党费
中组部下发补交党费的通知后,一时引起网络热议。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党费,是每一位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责任义务,绝大多数党员也都能严格执行,但也有一些党员,拿着高薪,却在交党费上“斤斤计较”、“故意少交”。一方面说明出个别党员观念淡漠、党性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个别基层党组织重视党建程度不够、管党治党不严,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党章》中明确定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基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交纳党费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可见,如不能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即便工作中表现得再优秀,也意味着党员的党员意识是“摇摆不定”的,党性观念有待提高。
革命战争年代,许多革命先烈把党费看得比生命还重,临刑前也要交最后一次党费。在和平时期,每逢地震、水灾等灾害,许多党员纷纷拿出积蓄,缴纳“特殊党费”,展现了坚强党性和党员本色。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97亿多元,与拖欠党费相比,这笔党费更显得异常珍贵、意义非凡,这既是党员个人党性的自觉体现,也是对党的组织力的检验,值得认真学习对照。可以说,交党费,体现的是忠诚,履行的是义务,见证的是党性。
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在于喊多么响亮的口号,而是首先要用党章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这样的小事做起。在“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学习党章,认真贯彻党章,增强党性意识,永葆党员本色,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中组部下发补交党费的通知后,一时引起网络热议。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党费,是每一位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责任义务,绝大多数党员也都能严格执行,但也有一些党员,拿着高薪,却在交党费上“斤斤计较”、“故意少交”。一方面说明出个别党员观念淡漠、党性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个别基层党组织重视党建程度不够、管党治党不严,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党章》中明确定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基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交纳党费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可见,如不能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即便工作中表现得再优秀,也意味着党员的党员意识是“摇摆不定”的,党性观念有待提高。
革命战争年代,许多革命先烈把党费看得比生命还重,临刑前也要交最后一次党费。在和平时期,每逢地震、水灾等灾害,许多党员纷纷拿出积蓄,缴纳“特殊党费”,展现了坚强党性和党员本色。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97亿多元,与拖欠党费相比,这笔党费更显得异常珍贵、意义非凡,这既是党员个人党性的自觉体现,也是对党的组织力的检验,值得认真学习对照。可以说,交党费,体现的是忠诚,履行的是义务,见证的是党性。
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在于喊多么响亮的口号,而是首先要用党章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这样的小事做起。在“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学习党章,认真贯彻党章,增强党性意识,永葆党员本色,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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