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的婚礼,换个说法就是给死人举办婚礼
冥婚,顾名思义,就是冥界的婚礼,换个说法就是给死人举办的婚礼。古人男女婚嫁,其实和现代人也差不多,先见父母,然后订婚。但是在订婚到正是过门这段时间,可能发生意外,比如男方意外死亡,女方则需要嫁给已死男子,体现忠贞,女方死亡男方继续娶她过门也不是没有,但是很少。
冥婚出现的年代。冥婚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历史典故可说,就是一种习俗而已。古人认为,人已经订婚了,还没享受到洞房花烛夜之喜就死了,心里不会甘心,他们的鬼魂会作怪,使家庭不得安宁,所以就要替他举行冥婚,以完成婚礼。这个习俗在汉代之前就已经有了,“禁迁葬与嫁殇者。”
迁葬就是说两个人生前不是夫妻,死后把两人坟墓迁到一处合葬,这叫合婚,也是冥婚的一种,嫁殇就是嫁给已死之人。相传为周公旦所著,那么冥婚这种习俗至少在西周初期就已经形成。
冥婚的类型。
迁葬:迁葬很好理解,曹冲死后,曹操为了让自己最爱的儿子在阴间不至于太孤单,于是就下聘讲已死的甄小姐嫁给曹冲做妻子,并将两人合葬。迁葬是一种常见的冥婚形式,相对嫁殇来说,也比较有人道主义精神。
嫁殇:嫁殇的意思是,把未婚女子嫁给已死的男人,通常来说是男女双方已经下聘订婚,这时男方死亡,女子就要依照婚约嫁过去,守一辈子寡。古代女子地位地下,在宋朝之前还好,女子被休了或者丈夫死了,嫁个把人也说得过去,南宋之后随着某种学说理论兴起,女子改嫁就被视为不忠,轻者受人唾骂,重者折磨致死。在明清时代,女子嫁殇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但即便是在宋之前,女子死了丈夫也容易被嫌弃,主要说法是这个女子命硬,把丈夫克死了,被称为断线女子,这谁敢要啊。只可惜那个年代没有耐克,否则人手一件耐克,也可为“克死”丈夫的女子减轻心理负担。
总的来说,冥婚这种习俗,是属于花无意义的钱,做无意义的事,因为人都死了你还搞这些干嘛呢,这也是《周礼》明令禁止冥婚习俗的原因所在,但是你觉得没意义,老百姓觉得有意义啊,一方面,是生人对死人(鬼魂)的恐惧,便用冥婚来弥补;另一方面,冥婚的对象多是年轻人,这里面更多的是父母对儿女的情感寄托,也关系到古代人“传宗接代”思想,活着的时候没留个后,死了到阴间,总得生下个一男半女的吧?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