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港航行攻略,收好......
吴淞VTS管理服务区域航道众多,包括长江口水域、长江上海段和黄浦江(吴淞段)。其中,长江上海段主航道包括长江口深水航道、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长江上海段辅助航道包括南槽航道下段和南槽航道上段,长江上海段小型船舶航道包括南支航道、外高桥沿岸航道、宝山支航道、宝山南航道南侧航道和主航道北侧航道,各航道要求不尽相同,为此小律特意整理了一份上海航行攻略,包括各航段航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注意事项,广大船员朋友请查收。
一、长江口深水航段
长江口深水航道是指长江口船舶定线制A警戒区西侧边界线至圆圆沙警戒区东侧边界线之间航道及附近水域。
航速要求:船舶在深水航道内航速不得超过15节。管制时段进口船舶平均航速应不低于10节。
航行要求:警戒区内大型船舶禁止追越;拟经过深水航道边界线驶入或驶出时向吴淞VTS报告;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船舶航行。
VHF频道:工作频道为09频道,备用频道为26频道(双工)。
锚泊要求:横沙危险品锚地(船舶连续锚泊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供油船等危险品船锚泊),横沙西锚地和横沙东锚地(船舶连续锚泊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供大型船舶锚泊)
自查要求:拟进入深水航道的船舶应当提前进行车、舵、通讯和应急设备等的测试,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关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和南槽航道船舶交通组织相关事宜的通告》、《上海海事局吴淞 VTS 用户指南》等。
二、外高桥航段
外高桥航段是指圆圆沙警戒区东边界线至吴淞口警戒区西边界线之间航道及附近水域。
航速要求: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
航行要求:进出口船舶注意提前联系101号浮出口上行船舶;警戒区大型船舶间禁止追越;穿越航道提前向吴淞VTS报告;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船舶航行。
VHF频道:工作频道为71频道,备用频道为61频道(双工)
锚泊要求:吴淞口锚地最长锚泊时间为72小时。吴淞高潮前两个小时至吴淞高潮后一个小时,暂缓船舶起锚穿越航道,具体时间视航道中船舶流而定。抛起锚提前向吴淞VTS报告,并注意核实富裕水深。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吴淞 VTS 用户指南》等。
三、宝山航段
宝山航段是指吴淞口警戒区东边界线至浏河口上海港港界线之间航道及附近水域。
航速要求: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
航行要求:吴淞低潮时段,出口船舶注意控制航速,船与船间距保持0.5海里左右,注意避让吴淞口警戒区交汇船舶;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船舶航行。
79号灯浮附近有浅滩,大吃水船舶应沿深水航道延伸段行驶,谨防搁浅。
VHF频道:工作频道为73频道,备用频道为27频道(双工)
锚泊要求:宝山南锚地(船舶连续锚泊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供船舶锚泊、避风),宝山北锚地(船舶连续锚泊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应急专用锚区连续锚泊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供大型船舶锚泊)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吴淞 VTS 用户指南》等。
四、南槽航段
南槽航段是指S1号灯浮至圆圆沙灯船之间的航道及附近水域。
航速要求:未作最高航速限制,但不得滞航。
航行要求:S12号灯浮--S14号灯浮上下线提前向吴淞VTS报告;S19号灯浮附近有浅点,船舶应从航道中心行驶,谨防搁浅;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船舶航行。
VHF频道:工作频道为72频道,备用频道为26频道(双工)
锚泊要求:南槽航段的锚地有南槽危险品锚地、南槽锚地九段沙小型船舶锚地、江亚南沙危险品锚地、圆圆沙应急锚地,船舶抛起锚应提前向吴淞VTS报告。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关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和南槽航道船舶交通组织相关事宜的通告》、《上海海事局吴淞 VTS 用户指南》等。
五、黄浦江(吴淞段)
黄浦江(吴淞段)是指吴淞口灯塔至107号灯浮之间航道及附近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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