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川市企业1000多名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月退休金只有228.8多元,2011年最大的“杯具”!!!!!
摘要: 2011年元月,湖北省汉川市,有一千多名私有企业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缴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符合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而退休费用每月只有“220多元”!按照汉川市劳动保障局的说法“ 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私有企业之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退休后有一千多元,而私有企业只有这么多。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来处理此事,尽快给我们这些退休老职工一个合理公平的答复!
2011年元月,湖北省汉川市,有一千多名私有企业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缴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符合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而退休费用每月只有“220多元”!按照汉川市劳动保障局的说法“ 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私有企业之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退休后有一千多元,而私有企业只有这么多。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退休前,我们的缴费标准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缴费的标准是一样的,为什么退休后差别居然如此之大,引起了所有私有退休职工的强烈不满,全部拒领!元月中旬我们去找当地市政府讨说法,一直到现在,政府都没有明确的答复!
据我们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在私营企业或在个体经济组织从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一样,做到了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同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完全一样。比如在退休条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查询、政策咨询,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和标准,退休以后的管理服务等方面,都与国有企业职工一样实行统一的制度,统一的政策,统一的方法。
“220多元”,我不知道我们市政府是根据什么政策给算出来的,我们当地低保也是210元,我就不明白一个在企业工作那么多年的员工,退休前缴纳了那么多养老费用,退休后却只有220多元,这点钱还不够我们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这让我们以后怎么生活,我们实在是想不明白,“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是私企的职工吗?
国家近年来总是在强调;加强保障民生,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汉川市劳动保障局的做法实在是令大多数私企退休职工感到寒心!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来处理此事,尽快给我们这些退休老职工一个合理公平的答复!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