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批捕,检察长知乎上详解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28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男子组织他人从香港偷渡入境被批捕,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此事引发网友关注,对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彬通过该院知乎号逐一解答了网友们关切的问题。
一、陈某为什么要组织他人从香港偷渡入境?
首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彬谈到,今年以来,随着香港疫情的日益严重,部分居住在香港的人员,就想逃离香港,包括一些原非法进入香港打黑工的人员,纷纷想偷渡回乡,其中有一部分就打算从深圳非法入境。
检察长张彬表示,从目前查明的情况看,香港一位“蛇头”,为组织4名人员从香港偷渡回内地,于是联系熟悉偷渡路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要求陈某进行接应运送。经多次在深圳边境线勘查路线后,2022年2月10日,陈某从深圳穿越边境铁丝网抵达香港打鼓岭,其与4名偷渡人员接头后,带领4人翻越边境铁丝网抵达深圳。事后经检测,其中2名偷渡人员新冠病毒呈阳性反应。可以说,陈某为牟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我们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也严重违反了我市的疫情防控政策。
二、我们为什么要对陈某批准逮捕?
检察长张彬介绍,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陈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多次被判刑,有逮捕必要性,因而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另外,在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类犯罪,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男子组织他人从香港偷渡入境被批捕,希望对陈某的依法批准逮捕,以及对社会通报相关情况等,能起到良好的警醒和震慑作用。
三、本案中还有没有涉嫌其它犯罪?
检察长张彬说,出于对新冠疫情的恐惧等,担心被感染而急于逃离,这种人之常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因此偷渡入境那毫无疑问是违法的。陈某已经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批准逮捕。至于其他人员,如陈某此次组织偷渡入境深圳的4名人员中,事后经检测2人呈阳性,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明知已感染新冠病毒,还偷渡入境并造成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那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从目前查实的情况看,暂无充足证据证明该2人明知自己新冠呈阳性还偷渡入境。但是,从现有的材料看,该4名人员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这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了,据了解公安机关也已经立案侦查。
四、这个案件给我们带来什么警醒?
检察长张彬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深圳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以扎实的手段“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我们都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珍惜并巩固这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于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检察长张彬最后表示,欢迎各位关注该院知乎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各类相关检察工作,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院将依法及时发布,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感谢各位对该院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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