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优抚政策精准落实,有效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换发等证件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20〕64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0〕161号)文件精神,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到核查和换证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做了汇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迅速成立了专项核查和证件换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云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王强任副组长伤残军人,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工作组,于2020年10月13日,向全市2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发出《通知》,通过调取系统数据与发放名册进行比对,将我市319名涉及换证的对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收集、上报换证所需的《伤残人员换证申报审批表》、照片等相关材料。专项工作组将收集上来的材料进行人员类别分类整理,完善《伤残人员换证申报审批表》,全面开展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此次核查对象范围为由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员,主要包括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等,重点核查本系统(民政)内持伤残证工作人员。核查内容为档案材料、审批程序、性质认定、当前残情等。
此次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是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当中的一项主要工作。通过专项工作组全体人员不懈努力和伤残人员的积极配合,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7月23日举行了西昌市《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仪式,319名符合换证条件条件的伤残人员参加仪式,仪式上,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饶曌重申了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并对因战、因公受伤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仪式结束后,换发证工作有序开展,换发新版《残疾军人证》249本、《伤残人民警察证》、42本、《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2本、《因公伤残人员证》26本伤残军人,319名符合换证条件条件的伤残人员全部领取了新版证件。至此,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了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和《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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