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请求把社保挂在原公司,两个月后竟把公司告上法庭...
一般来说,把社保挂靠在公司名下短时间内没有什么风险,只要能够尽快移除就可以。但是为防范那些喜欢钻空子、占便宜的员工,最好是不要这样做。在司法实践中也发生过因为员工离职没有及时把社保关系解除而引发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情非常简单,就是说一位员工以没有找到新工作为由,请公司帮忙多给自己交两个月社保,相关费用自己另外支付给公司。公司老板觉得这位员工平时表现的也不错,于是就答应帮忙了。
不想两个月后,公司被公司以“拖欠两个月”工资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补发两个月工资。由于公司拿不出有利的证据证明该员工已经离职(所谓有利证据就是我们常用的离职证明、员工签字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只得再发了两个月工资。
员工离职后请求把社保挂在原公司,两个月后竟把公司告上法庭...
以上案例虽属极端,但是却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此类案例也非偶然,这反映的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和风险防范问题。
所以我一般不建议公司在员工离职后继续给员工挂靠社保关系。其实现在很多公司都可以做社保外包,如果员工单纯不想社保中断,完全可以找这样的公司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一定要这样做,那就签署一份协议,说明员工确实已经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只是单纯地挂靠社保关系而已,这样也能避免一些问题产生。
员工离职后请求把社保挂在原公司,两个月后竟把公司告上法庭...
职友:刘治荣 联合创始人
这种情况确实是有,但对企业来说是有风险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明算账不好算清楚。一般这时会明确说企业和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都由员工缴纳,但企业承担的除了社保还有一些其他的是按人头缴的,比如残疾人保证金等,是否也要具体由该员工缴纳呢?
第二,劳动关系不明确。虽然双方都知道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但从社保系统上看,该员工仍然属于企业员工,很极端的案例是员工反而说公司没发工资,这个真是有苦说不出了。
第三,以上两条其实都不算难,一般咱们也不要把人想很坏,但是,如果有意外、有重大疾病之类的,都可能跟社保挂钩,就会比较麻烦啦。
员工离职后请求把社保挂在原公司,两个月后竟把公司告上法庭...
所以,一般企业是不会同意的。这个时候,如果求职间隔期过长,会给个人造成比较多的不便,如果是本地的建议尽快去社保部门办理居民社保;如果是外地的,恐怕要麻烦一些了。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