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控股股东违规减持收证监局警示函 此前公司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摘要: 3月29日,ST新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张亦斌、马玲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ST新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亦斌、马玲芝因未履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1年7月13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ST新海(维权)进行立案调查。公开资料显示,ST新海曾多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3月29日,ST新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张亦斌、马玲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ST新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亦斌、马玲芝因未履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了解,张亦斌、马玲芝作为ST新海控股股东,在2022年1月至5月期间未能履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义务,导致其所持公司19.44%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涉及金额近5.5亿元。此外,他们的减持行为发生在ST新海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张亦斌、马玲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呼吁他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1年7月13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ST新海(维权)进行立案调查。据悉,*ST新海在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ST新海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近6495万元。此外,*ST新海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开资料显示,ST新海曾多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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