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场所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发展管理中心,各成员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推动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江津实践,有效实施重庆市《控烟条例》,认真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相关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贯彻实施《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认真组织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区级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由区疾控中心负责承办,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健康教育所、区中心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创新控烟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要广泛传播吸烟及二手烟暴露危害,深入普及电子烟危害知识,引导吸烟者主动戒烟、非吸烟者勇于拒绝二手烟,推动“不让别人吸二手烟是一种高尚社会道德的具体体现”成为社会公序良俗,共建共享无烟环境。
(二)大力倡导无烟家庭建设。5月31日至6月10日,将在全区开展“江津区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市卫生健康委无烟家庭创建微信小程序也即将上线,届时各镇街要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不少于10户以上家庭通过小程序创建“无烟家庭”并报送无烟家庭人员信息(附件3),通过小程序互动区域,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同方式,记录分享活动期间家庭成员自己戒烟或支持家人戒烟的经历和感受。
(三)丰富宣传载体。区教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讲座、办板报、手抄报、开展班级活动等形式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区商务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分别指导商场、超市、酒店、旅馆、景区、网吧、公园、影剧院、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医疗卫生机构等在5月31日前后利用当前LED显示屏、宣传栏、广告牌等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公益性宣传。区融媒体中心刊播、报道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公益广告,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宣传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典型事例。各镇街指导辖区内企业、商场、超市、学校、车站码头等公共集中场所开展控制吸烟公益性宣传。
(四)发出倡议引导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根据《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各镇街、各单位发出倡议,倡导干部职工、辖区内居民及烟草销售点在5月31日当天停止“吸烟、售烟”一天。
(五)开展戒烟服务宣传推广活动。各镇街各单位要有效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强化戒烟服务,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主动承诺戒烟,并提供便捷的戒烟服务。同时积极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及社区力量,协助戒烟者寻求科学的戒烟帮助,正确采用适合自身的戒烟方法。为了帮助广大戒烟者有效戒烟,我区开通了免费戒烟门诊咨询服务热线:。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世界无烟日的重大意义,减少吸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营造良好无烟环境。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全方位、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动员。需要的宣传海报、折页、展板、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可复制链接下载世界无烟日工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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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亮点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及时收集活动资料,并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总结表(见附件)、图片等资料电子件报送至区疾控中心(邮箱:)。
联系人:区爱卫办宋先群;区疾控中心杨媚。
附件: 1.2021年重庆市江津区“世界无烟日”总结表
2.2021年无烟家庭创建统计表
重庆市江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
2021重庆市江津区“世界无烟日”总结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手机
印制、发放宣传资料(份)
参与人数(人)
活动开展情况
可另附页,图片单独发原图
线上媒体等网络宣传资料
宣传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视频个数)
各类网络媒体发布报道篇数
其他宣传报道形式
主要特色亮点
附件2
2021年无烟家庭创建统计表
统计单位
家庭人数
家庭吸烟人数
申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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