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受贿案一审开庭
摘要: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阮钦国受贿案。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原被告人郝钦国利用中共滨州市委常务委员、秘书长、滨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山东省政协常务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的职权,指控利用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享受优惠政策或办理土地手续等方面牟利。直接或通过其人员非法收受人民币2000万元。
据济宁中院,2023年5月9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受贿一案。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7年10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燕钦国利用担任中共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滨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山东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享受优惠政策、办理土地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子非法收受人民币2000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燕钦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燕钦国出生于1954年8月,已年近70岁。他长期在山东工作,曾任邹平县县长、滨州地区行署副专员、滨州市副市长,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2008年,其任滨州市政协主席,直至2012年退休。
退休10年后,2022年7月其被查,同年11月被“双开”。通报称他贪欲膨胀、滥权妄为,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审批、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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