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产销稳中有增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尽管受芯片结构性短缺、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及供应链局部受阻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但在购置税减半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中国汽车市场在逆境下整体复苏向好,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的产销总量,同比增长3.4%和2.1%,与上年相比实现正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
数据显示,2022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增幅均高于行业7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呈现两位数下滑。新能源汽车市场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
总体来看,全年乘用车在稳增长、促销费等政策的拉动下,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2022年底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的冲击,走出年中波段震荡,持续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
(二)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
主要经营模式为:“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如下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1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邱现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冯小东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白绪贵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2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邱现东先生、冯小东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白绪贵先生、邱现东先生、孙静波女士、冯小东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2022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处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本部地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资产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富维安道拓公司启动长春德而塔富维安道拓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放弃已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377.4907万份,需由公司办理注销。根据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
详情见《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陈培玉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3-01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342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26,326,277.3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3,984,697.30元。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对《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认真查阅,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从2022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4.15%,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1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保险”)购买责任保险。
鉴于鑫安保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注册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4. 法定代表人:李冲天
5.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8. 股权结构: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5%;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5%;辽宁惠华新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5%;北京捷峰联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25%;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5%。
9.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安保险总资产290,545.58 万元,净资产为114,869.24 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70,519.5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454.20 万元。
10. 关联关系:鑫安保险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 投保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 保险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3. 保障对象: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5. 保险金额:20.5万元/年
6.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和平等自愿的基础,遵循公平、公允、合规、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比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以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与鑫安保险签订保险合同,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鑫安保险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026.74万元,包括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234.64万元,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利润分配)1,792.10万元。
七、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鑫安保险购买责任保险可以切实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公司健康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而形成,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1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1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4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6、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发送电子邮件至tengyf@faway.com,联系电话:0431-85765755。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