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a股配股公开发行结果公告(2023年6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39号文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公司”或“发行人”)向截至2023年6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商银行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6月21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A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A股总股本16,714,696,778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A股股票总数量为5,014,409,03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浙商银行本次A股配股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相关系统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A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A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浙商银行A股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2.02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本次浙商银行A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014,409,03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T日)收市,浙商银行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6,714,696,778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6月21日,T+5日)浙商银行A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4,829,739,185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9,756,073,153.70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6月21日,T+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配股的相关承诺,认购A股股数为796,633,132股,占本次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5,014,409,033股的15.89%。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A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6月21日,T+5日)本次浙商银行A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4,829,739,185股,占本次A股可配售股份总数5,014,409,033股的96.3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浙商银行A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A股股东送达获配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3年6月27日,T+7日)即为A股配股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A股配股除权日),A股除权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A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6月12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自2023年6月27日开市起,浙商银行A股股票复牌并恢复交易。
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森(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联系人:陈晟
联系电话:0571-88268966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6367、010-60837355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81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6451545、010-86451546
5、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A座6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7617081
6、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4047165、021-54047376
7、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8、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楼
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联系电话:021-20370808
9、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19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发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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