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自黑出来的“事实”,方孝孺被诛十族
方孝孺因拒绝为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并在大庭广众之下斥其为篡逆,而让朱棣羞恼不已。最终暴怒的朱棣开创性的将这个“读书人的种子”的学生、朋友列为一族,灭方孝孺十族以泄愤。
这个“灭十族”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但是很多人又坚定的认为此事只不过是以讹传讹。
反方首要依据是,明朝自己前一百多年的官方、民间文献里就没有“灭方孝孺十族”的直接记录。如果说这是明廷为尊者讳,故意篡改、伪造了相关记录,反方还有更有力的佐证。
明朝中后期,“灭十族”的说法已广为流传并为大众所相信。但是以“黑”明朝而著称的《明史》,却没有采信这个可以丑化成祖以及朱明皇室的“著名事件”。
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孝孺慨然就死时年四十有六。其门人德庆侯廖永忠之孙镛与其弟铭,检遗骸瘗聚宝门外山上。
《明史·列传二十九》
《明史》不仅没有记载“灭十族”,还给出了个反证。方孝孺被杀后,是他的学生为他收尸并下葬的。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个解释有“断章取义”的嫌疑,因为《明史》后面还有一段。
孝孺之死,宗族亲友前后坐诛者数百人。其门下士有以身殉者,卢原质、郑公智、林嘉猷,皆宁海人 ……
《明史·列传二十九》
虽然朱棣株连了方孝孺的亲朋,但仍然没有“灭十族”的明确记载,而且还有其它反证。
方孝孺五服之内的堂兄弟方孝复就没有被处死,另外永乐朝锦衣卫档案里记录的方孝孺案牵连人数为847人。这个数字不要说“十族”,即便是“九族”也显得有很多"漏网之鱼"。对于成祖来说,灭十族的操作这么难么?
另一方面,方孝孺是不是“读书人的种子”以至于朱棣需要他来拟诏,以笼络、安抚天下士子之心,也是个问题。
方孝孺并不是宋濂那种众望所归的大儒,也不是科举出身(跟他齐名的建文忠臣齐泰和黄子澄一个是进士、一个是状元)。”读书人的种子“这个头衔,很难安到他的头上。
除此之外,方孝孺两次被人推荐给朱元璋,但是太祖两次都没看上他。尤其是洪武二十五年,太祖为皇太孙朱允炆广招班底时。无论朱允炆登基后出于什么原因看上方孝孺,至少朱棣对人才的判断标准更偏向他的父皇,方孝孺在他心中的分量不会有多重。
最后,朱棣靖难高喊的“清君侧”,要清的“奸臣”就包含方孝孺。所以朱棣不会把草拟即位诏书这个功劳送给方孝孺,自然也就不会有后续的“成王之辩”和怒而灭十族的故事了。
因此更有可能的事实是,朱棣杀方孝孺后一并株连了方的亲朋,但只是选择性地杀了其中的一部分。
那么“诛十族”一说是怎么来的呢?细究其历史,会发现这是个明朝“自黑”的过程。
永乐时期,方孝孺在官方文献里的形象很差。在太宗实录里,朱棣大义凛然的指着宫中的大火,怒斥方孝孺“此皆汝辈所为,汝罪何逃”。此时的方孝孺可没什么“成王之辩”和“灭我十族又何妨”,而是“叩头祈哀”。
仁宗登基后为缓解洪武、永乐时期的高压政策,赦免了建文旧臣及亲眷后人,并称他们为“忠臣”。方孝孺的官方形象也就此开始逆转。
文庙即命草诏,乃举哀大哭曰:“将何为辞?”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笔,既投之地,曰:“有死而已,诏不可草。”文庙大怒,以凌迟之刑刑之,遂夷其族。
《天顺日录》 李贤
天顺朝初期,因刚经历“夺门之变”并以不忠欲篡逆为由处死了于谦、王文等人,所以朝廷迫切需要重申“忠孝”。新入内阁的大学士李贤,将方孝孺视为了典型,于是方孝孺因“拒拟即位诏书”,而被灭族的说法第一次出现。
至于为何是方孝孺,而不是其他什么建文旧臣。笔者个人观点是,方孝孺在建文朝任职翰林侍讲和翰林学士,他的主要工作就是起草各种诏令(讨伐朱棣的诏书和檄文基本都是他写的)。李贤认为成祖觉得方孝孺拟诏可以为靖难正名(实际上成祖登基后根本就不承认建文朝的合法性)。
此后随着皇朝内部政治结构的日趋稳定,历代文人墨客的传颂,方孝孺的形象也变得愈发悲壮、崇高。正德朝江南才子祝枝山的《枝山野记》里,第一次出现了“方孝孺被灭十族”的说法。
令视草,大号詈,不从。强使搦管,掷去,语益厉,曰:“不过夷我九族耳!”上怒曰:“吾夷尔十族!”左右问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于是尽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为方友者杀之。
这个说法的真实性、可靠性如何,祝枝山自己都没有底。他在此书的开篇就指明资料来源为道听途说,“允明幼存内外二祖之怀膝,长侍妇翁之杖几,师门友席,崇论烁闻,洋洋乎盈耳矣”。
到了嘉靖朝,这个故事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补充。姚广孝劝说朱棣不要杀了“读书人种子”的桥段,就首次出现在《姜氏秘史》这本书里。方孝孺和朱棣那段著名的“成王之辩”,也由这本书首次刊载的。
至此相关故事情节均已齐备。姚广孝事先以保护“读书人种子”,劝朱棣务必要放过方孝孺。朱棣命方孝孺为其拟即位诏书,以示招抚和恩宠。方孝孺不仅拒不拟诏,还因“成王之辩”、怒骂篡逆,激怒了朱棣。最终羞恼的成祖,灭方孝孺十族以泄愤。
无论可信度有多高,我们现今所熟知的“灭十族”的故事最终成型了。此后随着万历朝小说、评书行业的迅猛发展,“灭十族”这种难得一见的情节,自然被各种编撰、传讲,也慢慢变得家喻户晓。
“忠孝和英雄”是数千年来我们这个民族不灭的信仰,二者兼得的方孝孺自然也更为大众所崇尚,进而人们也愿意相信方孝孺承受了“灭十族”的悲壮。而来自民间的膜拜又倒逼文人、朝廷将其认可为事实。
谈迁在《国榷》里将这个故事定为史实,卢演在《方正学先生年谱》里也对个故事有着细致的描述,除此之外最为“权威”的认可来自明熹宗。
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 … 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冒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著,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对于熹宗下这份诏书的原因,比较主流的看法一是当时朝堂官员的起哄,很多人要求给方孝孺立祠,熹宗不愿意在这个事上纠缠。二是辽东女真已反叛,各地流民也有聚众之势。皇朝也需要强调忠孝,安稳民心。
因为熹宗以诏书的形式给予认可,无论真假它都是“事实”了。不过诏书本身也有“纰漏”,被灭十族的方孝孺,居然还有直系后人。
虽然熹宗以一个类似“赵氏孤儿”的故事来解释,但还是有没说明白的漏洞。因为明初的记载,方孝孺只有两个儿子,方中愈和方中宪。即便是漏记了,这个幸运儿为何不叫“中宗”而叫“德宗”呢?
至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张廷玉修定《明史》时为何未采信“灭十族”的说法。剔除掉皇帝背书,真的是难以找到可信的佐证。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