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被开除党籍
摘要: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宋淑启摒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正直,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8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出借公款;失守底线,进行权利金交易,利用职务在他人业务承办、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宋淑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和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淑启开除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枣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将相关财物一并移送。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淑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出借公款;底线失守、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宋淑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淑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枣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部分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点亮在看 聚焦山东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