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城路事 | 严查擅自挖掘公路,依法维护公路安全
摘要: 近日,市交通局公路中心翔安公路部门联合区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置擅自在公路范围内埋设电缆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公路生产力,确保了公路安全。 翔安公路部门联合区交通执法部门巡查发现,万家春路人行道上堆满了大量管道,工作人员立即下车咨询。经现场核实,是附近驾校因车辆充电需要向电力部门申请的充电桩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电力部门未办理道路占用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按管作业。区交通执法部门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对开挖的路况进行现场拍照和实地测量。经测量,被破坏挖掘的占有沟长9米,宽1米。
近日,市交通局公路中心翔安公路部门联合区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置了一起擅自在公路范围内顶管埋设电缆的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
翔安公路部门联合区交通执法部门上路巡查时发现,万家春路人行道上堆放了大量管道,工作人员立即下车询问。经现场核实,这是附近驾校因车辆充电需要向电力部门申请的充电桩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电力部门在未办理占用道路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顶管作业。区交通执法部门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待许可办理后方可施工,同时,对已开挖道路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和实地测量。经测量,被破坏开挖占用沟长9米,宽1米。
翔安公路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向涉事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现场负责人认识到错误,表示会立即恢复公路原状,并着手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公路是国家基础设施。未经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线设施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路路产路权,未经安全评估擅自施工可能会对公路安全带来不利影响。接下来,翔安公路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涉路施工的监管和巡查力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编辑 | 林萍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