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副局长强占800平米屋顶花园十年?先别急着撇清关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十年前,赖先生购买四川遂宁一处房产时,合同里明确他是四楼984平方米的屋顶花园使用者,闲置房屋多年的他准备装修房屋时才发现,花园已被隔壁楼栋业主占用,自家阳台旁也被安装了一排铁栅栏。“对方声称自己是税务局副局长的家,不愿意搬走。”8日下午,赖先生口中的副局长回应称,使用屋顶花园的房屋所有人是他儿子,该副局长表示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希望双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此事。(据11月9日封面新闻)
被强占的花园(图源:封面新闻)
“自己是税务局副局长的家,不愿意搬走”这句话十分刺眼。不管是什么局长,应该尊重他人物权,强占他人花园,是副局长也是不行的。据了解,房地产商和相关文件都证明了此处花园的使用权属赖先生所有。
副局长公开回应很好,但依然不可能撇清关系。毕竟,哪怕房子是在其儿子名下,但并不等于自己不是实际使用人。再说,哪怕房子是其儿子的,自己也未居住在这里,但难保不会有人打着他的旗号强占他人花园。
报道中,赖先生就称,“协商中,对方曾对他表示,曾某系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领导,并不担心他找部门协商。”这就是公开叫板,想让赖先生知难而退了。事实上,当地多个部门参与了协商处理,但都没有解决赖先生的实际问题。那么,这与对方家庭成员是税务局副局长有没有关系呢?同样让人联想。
赖先生购房借款合同中注明的屋顶花园使用者为2号K型户主(图源:封面新闻)
可见,强占他人花园,不管是副局长还是副局长的儿子,副局长想要撇清关系,就应该拿出实际行动来,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从中央到地方,纪委监察部门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管好家人,管好亲属。这个“管”字,并不是要求领导干部干涉家人、亲属的合法权益,而是要求树立良好家风,让家人、亲属正当做人做事,不干预和插手领导职权内的事务,带头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更不能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牟利或欺压群众。
因为有了领导干部身份,群众都会看在眼里,如果家人、亲属做事不当,都会关联到领导干部头上去,不仅有损领导干部的权威,还有可能影响部门声誉和党的形象。所以,副局长想撇清关系,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要儿子和对方协商,本质就是纵容和默许。副局长真想撇清关系,就要拿出实际行动来,督促教育儿子遵守法规。
客观说,这件事情并不复杂,物权相关法律明确有规定,为什么赖先生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难道,是真有人忌惮对方家庭成员的身份吗?难道,这就是对方称“不担心协商”的底气?
总而言之,副局长的身份不是挡箭牌。那么,涉事副局长到底是不是实际强占他人花园者,也不能由副局长自说自话,根据出入记录,调查清楚并不难。另外,他背后有没有用实际行动在干预事情的解决,同样要调查清楚。否则,根本无法服众。
(来源:极目新闻)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