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很多人被拘留了!西安、宝鸡、申阳、铜川、陇南、杨凌联合发布!
按照西安市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连日来,西安市应急管理系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管控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肃执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蓝田县
1月19日,蓝田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在对汤浴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行动时,查获了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经现场调查检查,相关责任人无证经营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属实。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对现场查获的186件(箱)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扣押,对违法人员进行了控制,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10日。
莲湖区
1月22日至27日,莲湖区安委办积极督导协调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本周全区开展联合执法3次,街道采取联合执法2次,全区共出动人员703人次,检查点位643人次,收缴烟花爆竹11件,对1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贩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未央区
1月29日,未央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辖区汉城街办、汉城派出所对群众举报的“惠西村内某民宅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开展核查检查。经核查,举报属实,被举报地一民房存储烟花爆竹20余箱。汉城派出所民警对现场违法存储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并转运至安全区域。相关违法人员已移交公安部门并对其依法拘留10日。
灞桥区
1月26日晚,灞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办、公安、市场监管、治污减霾等多部门对纺织城街道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夜查行动。
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烟花爆竹非法销售情况进行夜查。现场查获一个烟花爆竹非法流动销售摊点,收缴各类小花炮共一箱10余件。
浐灞生态区
1月29日,浐灞生态区应急管理局在辖区内重点部位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检查组在巡查湖畔一号南侧公园旁时发现1处非法销售摊点,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并暂扣烟花爆竹15件(箱)。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
1月25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联合钓台街办、同文路派出所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检查行动。巡查中发现渭河河堤钓台段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当场查获烟花爆⽵10余箱,⾮法销售、储存⾏为⼈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5日。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六地联合发布倡议书
1月30日,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联合发布倡议书。倡议市民在禁燃区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号召、动员亲朋好友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内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劝阻。
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提前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会释放有害物质,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
我们真诚地倡议大家:在禁燃区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号召、动员亲朋好友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内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市民朋友可以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丰富新颖的方式,营造节日氛围。
让我们携起手来,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共同度过一个空气清新、平安健康、欢乐和谐的春节!以实际行动为关中大地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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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西安应急管理
编辑 | 裴蕾
审核 | 史宝军 张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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