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天天見聞
時間: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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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湘西州永順縣人民法院永茂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婚約财産糾紛案件,當庭促使當事人退還财物,放下心結,充分展現了楓橋經驗在基層司法實踐中的生動運用,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案情回顧
原告袁某與被告宋某經人介紹認識後自由戀愛,于2023年2月2日按照當地習俗舉行了訂婚儀式,訂婚時袁某送宋某金手镯、金項鍊等金銀首飾及彩禮款16餘萬元,雙方訂婚後同居生活一年,未辦理結婚登記。由于訂婚前了解不足,兩人在同居過程中矛盾頻發,感情逐漸破裂,最終導緻 雙方都認為無法共同生活下去。分開後,袁某起訴要求宋某退還全部彩禮及金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