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2-06-23 阅读: 247
武宣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实施武宣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94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来政发〔201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单位内个人房屋进行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