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撼龙经》(100)十二杖法之对杖法
原文:
上刚下柔,就刚柔交接处对脉中插,故曰对。盖居高则峻急,处卑则微软,乃于高低相代之所,干湿暂判之间,平分缓急,刚柔相济,中正对撞,随势裁成,使其得宜,谓之中聚撞穴。要左右相登,并无凹陷,穴情明白,生气呈雾方结,本然上泄下陡,难免土蚁之患。
以上原文来自《撼龙经》
对杖的特点
对杖是堪舆倒杖十二法之一,指适应龙脉来势直昂,突然低跌入穴的特点,在高低相接的折中之处立穴放棺。有云:对者,杖头紧指有情之处,取其四势登对而中心受穴者也。
将杖头对准前后左右,取其四势,登对而中心受穴,在龙真穴正、四势平和,可是落脉却没有“窝、钳、乳、突”这些明显的地貌特征可资选择的山间小盆地,用没杖等法比较困难,于是,堪舆家就只好对前后左右,以“天心十道”之法定穴,故名对杖。
什么情况下适宜用对杖法
经曰:凡对杖之法,以其脉直昂,忽然低下,居高则急,处卑则弱,上无停,下无坡,两旁不结,只于高低相接之所倒杖放棺,是为对杖。对者,必须祖宗峻拔,降体奇伟,行度精俊,两水夹出,直来若奔,一水横拦,其止若尸﹔龙真局正,三方环固,四势和平。
及至入首去处,如一片浮牌,无窝、无钳、无乳、无突,本身之上,毫无凭据:但体前情亲,后乐准辅弼,刺鱼腮指定,四兽交顾之处,以天心十道口衔材之法取之,则穴无遁情矣。
又有一等龙脉,清浊未分,上面高直,下面低坠;高扞则见下面太低,低扞又觉上面悬绝;却于缓急平分之间,对脉中停受穴,此又一法也。
大抵只要四势登对,则裁穴必在十字横直交接之中。多用挨、并、对、插四作法,何则?对杖,平中多用之,山冈间有之。盖平洋之脉,有生死而无强弱,有起伏而少分合,故当挨生、并死、坠气、插脉,随界水浅深以成穴也。
斯则山水朝揖于外,生气藏畜于内,如石中之玉、沙里之金,不凿不淘,曷为而见;坪中之穴,不有证佐,不有对杖,曷为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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