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能耗费的构成及分摊|照明、弱电、水泵用电、公共用水等
物业费中是否含有公共能耗分摊,在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也没有固定的计算公式,各个地区的执行标准不一。有些城市把部分公共能耗计算在物业费之中,而大多数地区单独计算公共能耗费。
公共能耗费分摊原则是,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分摊方式由物业公司提出,经业主表决通过后执行。
公共能耗费指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能源的消耗所产生的费用。
一、小区公共能耗费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小区公共能耗费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 (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 (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 (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 (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小区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 (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 (小区空置户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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