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动态】贵溪市构建生态环保重点监管工作新机制
日前,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展重点监管工作范围,厘清重点监管工作责任,明晰重点监管工作要求,做到应管尽管、责任固化、精准管控,构建生态环保重点监管工作新机制。
做到应管尽管。在综合考量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社会公众环境诉求主要指向、以往重点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知》从监管事项、监管对象两方面对生态环保重点监管工作范围作出拓展:监管事项方面,由以往的两类(危废重点监管企业管控、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拓宽到五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危废重点监管企业管控、入河排污口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监管对象方面,从危废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扩充到所有工业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工作全覆盖。
固化监管责任。依据《关于明确科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关于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设置、职责划分的规定》等局发文件,固定每一类重点监管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压力传输到位,生成权责统一的重点监管工作机制,涵养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者履职尽责、忠诚担当新气质。
实行精准管控。按照每一类重点监管工作的特点,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不同的监管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分类施策、精准管控。比如监管工作,在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监管要求主要是:建立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库;指导各责任主体开展排污口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现场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及时上报检查情况;环境监测站依据相应技术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监管要求主要为:执法大队每月巡查水源地不少于一次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环境监测站按照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性监测。
以往的重点监管工作主要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重点监管工作范围扩展后,污防部门、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及环保分局作为责任部门或单位统一纳入重点监管工作新机制:监察大队专守工业集聚区外企业达标排放、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防部门主抓危废重点监管企业管控、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非道路移位机械管理;监测站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入河排污口监测;环保分局指导服务工业集聚区内企业达标排放。各部门和单位既分类把守又相互配合,从根本上一改过去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形成重点监管工作合力。
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围绕生态环保工作新形势,因应基层生态环保部门职责新变化,拓展生态环保重点监管工作范围,重塑生态环保重点监管工作构架监管工作,是抓实抓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需要,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实行生态环保重点监管工作新机制,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管控效能,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贵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输出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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