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增第17例、18例初筛阳性人员 活动轨迹公布
11月20日,兴县新增2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其中集中隔离发现1例,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7: 贾某某,男,系病例14同行货车司机。
11月13日至11月18日活动轨迹与病例14相同;
11月19日凌晨6:00左右到达兴县瓦塘铝厂,期间车内休息,11:00左右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8:白某某,女,系病例16女儿。
11月13日8:00左右骑电动车到中医院上班,12:00左右下班回家,15:00左右骑电动车去中医院上班,16:00左右骑电动车去明珠广场对面农行自动取款机取款,16:20左右骑电动车到二宿舍街买烤香肠和糖葫芦,17:00左右从二宿舍街返回中医院并在大门外做核酸;
17:30左右骑电动车回家吃饭,18:00左右从中医院出发与王某某到后发达村、乔家沟村、郭家峁村、北湾国际小区开展核酸采样工作;
11月14日0:10左右回中医院替换防护服,再次去后发达村做抗原检测后返回中医院,0:40左右回家休息,14:36左右在紫沟中段做核酸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5日14:36左右在紫沟中段做核酸后回家,19:00左右到兴县西关电业局旁功夫抿尖与病例15、病例16等人共同聚餐,22:00左右与病例16相跟骑电动车回家无外出;
11月16日14:30左右在紫沟中段做核酸后回家再无外出;
11月17日一直在家无外出;
11月18日16:30左右在中医院做核酸,随后骑电动车回家再无外出;
11月19日15:10左右与病例16去紫沟中段做核酸后回家,18:40左右从家出发到中医院上班,18:50左右到中医院餐厅打饭后返回影像值班室与田某某交接班;
11月20日0:39左右在中医院院内进行核酸采样后返回值班室,1:20到妇幼保健院一楼妇科最里面房间进行核酸样本核对,2:00左右其父白某某在中医院门口接其回家,13:00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群众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如有轨迹交集或时空重合,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所在乡镇和县防控办(0358-6322357)主动报备,并自觉居家隔离,不得与任何人接触,等待上门采样,同时要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各乡镇、各村(社区)在接到群众报备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对报备情况进行核实,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向县防控办进行报告,如存在迟报、漏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大群众要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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