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民航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绵阳民航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绵阳民航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航局和军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市政府决定,拟定绵阳民航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机场实施监督管理。
(二)负责管理和规范航空客货运输市场;负责绵阳南郊机场的净空环境、电磁环境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机场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
。(三)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绵阳南郊机场安全生产运行规章制度、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机场使用手册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
(四)负责对机场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保障绵阳南郊机场的安全运行;负责绵阳南郊机场运输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机场不安全事件。
(五)负责拟定、组织和实施绵阳南郊机场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绵阳南郊机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机场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管理绵阳南郊机场的生产运营和空军、飞行学院等驻场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工作。履行生产运营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维护机场内的正常秩序。负责为航空运输企业、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良好规范的服务。
(七)负责组织绵阳南郊机场进出港旅客的医疗应急救护工作;负责机场辖区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负责机场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航空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场辖区内的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场进出港动植物及货物邮件检验检疫工作。
(八)负责同国际国内民航行业部门之间的技术交流、联营合作和业务培训。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绵阳民航管理局党委以持续安全快速发展为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民航局,聚焦重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建工作,以航线建设为抓手,以安全保障为基础,以空地保障能力提升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按照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做好与口岸开放密切相关的国际候机楼方案征集工作,通航产业和新机场选址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概况
绵阳民航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绵阳民航局机关和绵阳南郊机场医疗救护中心,均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民航局本年收入合计96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2.47万元,占99.81%;其他收入1.88万元,占0.19%。
2017年市民航局本年支出合计10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19万元,占75.08%;项目支出256.29万元,占24.9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航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1.4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05.63万元,增长11.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1.43万元,增长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民航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3万元,占7.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82万元,占7.67%;交通运输支出754.14万元,占73.34%;住房保障支出64.19万元,占6.24%;其他支出50.00万元,占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8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8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78.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立医院-行业医院:支出决算为4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75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7.03%。其中:民用航空运输-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75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结果,我局与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绵阳新机场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合同,项目总金额313.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进度,截止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了95万元,其余款项将待项目实施完毕后予以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6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全部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1.5万元。截止2017年底民航局,车辆保有量为1辆为救护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1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超过20年,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无法使用,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已于17年报废,另一辆救护车常年停放于机场内场,备用于应急救援,17年未发生维护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较2016年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压缩控制。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2人次,共计支出0.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德阳市发改委考察工作开支870元;2)接待民航技能鉴定考官开展鉴定工作开支840元;3)接待民航西南空管局及监管局对机场空管保障调研开支840元;4)接待柳州市政府考察学习开支2,310元;5)接待南充高平机场考察学习开支920元;6)接待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开支1,42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市民航局为其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市民航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我局与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签订的《绵阳新机场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进度支付款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民航局公务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256.2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由于我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省、市财政部门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民航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民航局按照规定发放的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指机场医疗救护中心的相关支出。
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民航局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民航局按照标准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职工发放的独子费。
11.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指民航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民航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经费。
1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民航局机关及机场医救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根据绵府发【2002】54号文件精神,给适用该政策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民航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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