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丨齐向东:关于提高会计准则对研发投资包容度的建议
齐向东(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说:攻克国外“卡脖子”关键技术与难题是科技工作者和创新企业家应有的责任,但由于会计准则难以和攻坚创新的需求相匹配,其对研发投资的包容度不高,给大中型企业的创新带来负面影响。建议对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在企业研发项目成功上市取得收入以后,按收入进度比例分摊成本费用,保证分摊之后创新产品增加创收利润,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活力。
一、大中型企业在攻坚创新中受会计准则掣肘,创新积极性遭打击。
大中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具有攻克“卡脖子”难题的有利条件,最有实力也最有可能实现创新突破。例如,网络安全是攻防对抗的行业,只有不断经历实战对抗和攻防演练的人,才能在网络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网络安全企业一直战斗在保护政企单位网络安全的第一线,这意味着企业才是网络安全技术创新的主体。
与网络安全类似的行业还有很多,芯片设计与代工、数控机床等“卡脖子”关键技术也面临同样的情况。这些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是新时代发扬“两弹一星”精神的科技攻关主体。
但这些企业在科技攻坚时却遇到难题:科技创新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是投资眼下、收益未来,如果对眼下企业利润影响过大,有些企业不得不放弃投资创新。目前在会计准则上,有2种核算记账办法。第一种办法,当年花掉的研发费用冲减当年利润,而利润一旦减少,就会受到股东和股民的反对,企业就没有创新积极性;第二种办法,不冲减当年利润,而是在项目成功上市取得收入以后,按收入进度比例分摊成本费用,保证分摊之后创新产品增加创收利润。第二种办法好,因为做到了在研发期不减利润,在投产期增加利润,企业自然就愿意为技术创新投资了。
但现行的会计准则支持第一种办法,虽然监管起来容易,但会打击企业在攻克关键技术难题时的积极性,阻碍我国科技自立自强,非常不利于创新。所以,要改进会计制度细则,让它有利于企业创新。
二、建议学习钻探行业,改革会计准则制度,提升企业投资、攻坚重大技术工程积极性。
建议出台具体政策,尤其是对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提升其对研发投资的包容度,加强企业投资重大技术工程积极性。
在会计制度操作上,建议学习钻探行业,只要是省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卡脖子”项目,研发费用就可以资本化,让企业在研发当年和研发过程期间,不影响利润,研发成功后在寿命年限内,在毛利润中扣减摊销项目成本,让股东能看到“卡脖子”项目在研发期既不减少去年当期利润,又能在投产期增加利润,自然就支持经营层攻克“卡脖子”难题了。
以投资1亿元的研发项目为例,在处于研发期的当年,记作投资,不影响当年利润;投产之后分2年摊销研发投资成本,因为项目2年赚回投资,收支相抵,也不影响第二年、第三年的利润;第4年之后是项目回报期,每年利润增加0.5亿元。
在这方面我国已有先例,勘探开发行业由于前期勘探、开采等环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取得成果需要的时间周期长。因此2006年我国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对高风险的勘探资本化做出了相关规定,有力提升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企业的业绩增长,并推动了石油企业融入国际市场竞争,在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中石油从2005的第39名上升到了2022年的第4名。
因此,建议会计准则对需要前期投入巨大的“卡脖子”关键领域,效仿勘探开发行业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鼓励企业投资和研发重大技术工程,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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