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近13年扣非累亏42亿重组尚未结束 副总裁涉职务犯罪曾因违规拆借1.5亿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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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商报
持续亏损之下的申华控股,或许还藏着更多财务“秘密”,这家“老八股”危机重重。
3月6日晚间,申华控股(600653.SH)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向东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实施留置。同日,公司“火速”将张向东撤职。
需要关注的是,2020年5月6日,申华控股将1.52亿元资金拆借给晨宝(辽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连同其他违规行为,2022年4月,张向东被予以监管警示。
业绩方面,申华控股2010年至2020年间,扣非净利润连续11年为负,而且近13年来亏损金额达42亿元。
据最近公告显示,申华控股重组还在进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将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张向东被留置后火速被撤
3月6日晚间,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本溪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向东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实施留置。
资料显示,张向东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税务处税务筹划主管、利润中心分析主管、财务核算处处长、经营计划控制处处长,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晨中华事业部财务总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自2020年9月起,张向东担任申华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张向东出事后,申华控股火速换人。公司3月6日晚间公告称,因张向东先生被实施留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免去张向东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孟磊先生暂代财务总监职务,直至董事会另行聘任时止。
2021年年报显示,张向东税前报酬总额为53.8万元,仅次于公司董事、总裁沈毅的64.24万元,甚至高于董事长李景伟的41.83万元。
2022年4月,申华控股发布关于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杨方、张向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称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发生大额对外借款、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2020年5月6日,申华控股将1.52亿元资金拆借给晨宝(辽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述资金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9%,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的整改公告称,公司与辽宁晨宝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申华控股为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陆金申华融资(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16日,华晨汽租未付租金(含未付租金、留购价及逾期利息)合计4700.65万元。申华控股持有陆金申华45%股权,仅按未付租金的55%确认了预计负债,由此导致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预计负债虚减2115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上述会计核算差错影响“预计负债”“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等会计科目,差异金额为2115.29万元,占2020年年度报告中总资产应列示金额的0.4%。
有意思的是,1月13日,申华控股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裁沈毅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沈毅请求辞去董事、总裁职务。
扣非净利盈转亏超1亿
申华控股成立于1986年7月1日,其前身是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1990年12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证券市场著名的“老八股”之一。
1999年4月11日,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华晨实业公司通过收购深圳市君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而间接持有申华控股15.19%股权。
2003年8月19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深圳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并间接持有上海申华13.75%的股权,从而将申华控股真正纳入了华晨体系。
申华控股扣非净利润在2010年至2020年间连续11年为负,累计扣非净利亏损超过40亿元。2021年,公司扣非净利润875.55万元。
近日,申华控股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亿元至-1亿元之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1亿元至-1.05亿元之间。
综合来看,申华控股近13年来扣非净利润亏损金额达42亿元。
关于2022年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申华控股表示,公司宝马品牌整车销售受国内疫情影响,主力销售区域受疫情冲击,整体宝马品牌销售规模下滑,收入下降,使得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利润减少;公司房产项目受国内疫情影响,汽车城项目、房车营地旅游项目经营情况不如预期,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利润减少。
2022年12月13日,申华控股发布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最新公告显示,2022年12月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沈阳中院提交《关于变更华晨集团清算组成员并商请指定为管理人的函》,对清算组进行调整,并请求指定为管理人,沈阳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可行,并指定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日,申华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
公告显示,计划(草案)》尚须经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因此申华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将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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