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来电反映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情况
基本案情
近日,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居民来电反映,宝山一村某户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情况。执法队员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至现场检查检测,发现客厅、卧室、卫生间隔墙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共计损坏面积11.7平方米。专业检测机构对损坏承重隔墙评定为“3级”。执法队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勘验图》,并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当事人季某至中队接受调查询问,陈述敲除的三处承重墙体是此次装修期间所为,对其违法事实承认不讳,对房屋质量检测损坏报告、现场取证照片、勘验图、现场检查笔录等予以确认,并表示会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当事人恢复承重结构并提交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质检恢复报告。当日执法队员复查确认当事人已按要求予以整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七)》,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承重墙识别小妙招
“承重墙”不只是“墙”,还包括墙、梁、柱、楼板以及室内混凝土楼梯等在内的各种住宅承重结构,都不能擅自拆改。业主或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如果想拆改墙壁,需要先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房屋结构信息,并咨询专业机构的结构工程设计师, 确认是否为承重构件。房屋安全“雷池”不可越,承重结构不能动。
多层砖砌住宅楼,厚墙全是承重墙。
浅凿表层遇钢筋,确是承重不能砸。
砂浆抹平护钢筋,避免锈胀隐患藏。
装修看看房型图,不懂可以问专家。
普法小课堂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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