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专属合约无效诉讼
27日,SM方面针对黄子韬提起的‘专属合约无效诉讼’抗诉审判结果发布了官方立场,以下为全文:
大家好,我们是SM公司。
2017年10月27日,首尔高等法院在黄子韬针对SM提起的‘专属合约无效诉讼’抗诉审判中判决原告(黄子韬)败诉。自4月份宣告的一审判决后黄子韬的抗诉也被驳回。
SM公司对于裁判部的明智判决感到欣慰,今后也将在全球化市场展开积极活动。同时,为了亚洲演艺产业的发展,为建立遵守合同和信义的公正惯例而尽全力。
随后,黄子韬中国所属社黄子韬工作室方面表示:“不能认可今日韩国法院做出的不公正判决,绝不接受。韩国是三审审判制度,二审判决无效。我们已经做好所有的准备,将继续上诉进行维权。”
在2015年4月,黄子韬父亲在新浪娱乐采访中表示:“子韬最终同意我们提出解约,更多的是因为他很孝顺。并表示希望儿子回来的最大原因是盼他能身体健康,希望儿子把伤养好并认真考虑未来。
之后在2015年6月,黄子韬设立个人工作室。至此,黄子韬退出EXO进入公式化。对于此前黄子韬父亲方面的退出EXO相关立场,SM曾表示“会以对话的方式寻找解决方案”,但随着黄子韬在中国进行的个人活动及个人工作室的设立,黄子韬实际上已与SM分道扬镳。
同年8月,黄子韬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了SM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的诉讼。随后,SM娱乐公司就黄子韬提起的专属合约无效的诉讼发表官方立场表示“我们将联手中韩法律方面的专家以及合作伙伴在中韩两国同时采取多方面应对方法,将对黄子韬的不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同年9月,SM就黄子韬在中国进行违法演艺活动等问题于北京正式立案提起诉讼。黄子韬工作室方面针对SM公司方面发布的关于黄子韬不法演艺活动的声明书作出回应,主张SM在进行“舆论误导”。
SM公司在提起的与黄子韬的不当行为诉讼中胜诉,SM发表声明书“关于SM在2015年10月13日对黄子韬提起的‘预付金偿还请求诉讼’,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违反偿还义务的黄子韬下达了向SM偿还预付款及延付利息的判决。”
黄子韬在“与SM专属合约无效”诉讼中败诉。今年4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协议42部驳回了黄子韬对于SM公司专属合约无效的上诉。此前,黄子韬从EXO退队后向地方法院上诉解约,以确定专属合约无效。并对此进行了1年8个月的多次上诉。黄子韬方面表示:“根据判决结果有可能会提起上诉,对于这件事之后的发展暂时保留意见。”
SM公司对于黄子韬提出的“专属合约无效诉讼”判决结果发出声明,全文如下:
事情发展至今已经历时2年多了,最终判定结果如何看来还要再等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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