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大学生因“兼职”被判刑!
摘要: 一步也不走,日进斗金 只要有手机就可以操作 轻而易举地赚大钱 心跳加速了吗? 事件回顾 刘先生是在校大学生,在朋友圈看到袁某发布的兼职信息,表示有了手机就可以操作并获得报酬。 袁某在知道汇款的钱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银行,在南昌某电居然酒店内帮助他人洗钱,从中获得一定报酬。 刘先生与袁某取得联系后,加入袁氏参加洗钱活动,从中谋取利益。 在中,被告人袁某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银行帮助他人借款30000余元,从中受益人民币800元,并通过介绍他人获利1900元;刘被告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银行帮助他人到账130000余元,从中获得人民币2600元。经查,全国多名受害人遭受网络诈骗后,部分被骗资金流向上述被告人名下的银行卡。
足不出户,日进斗金
只要有手机就能操作
轻轻松松赚大钱
你心动了吗
案情回顾
小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朋友圈看到袁某发布的兼职信息,表示只要有手机就能操作获取报酬。
袁某在明知其转账的钱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在南昌某电竟酒店内帮助他人进行洗钱并从中获取一定报酬。
小刘与袁某联系上之后,便加入袁某参与洗钱活动,从中谋取利益。
其中,被告人袁某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帮助他人进行走账30000余元,并从中获利人民币800元,并通过介绍他人走账获利1900元;被告人小刘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帮助他人进行走账130000余元,并从中获利人民币2600元。经查,全国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后,被骗资金部分流经上述被告人名下的银行卡。
法院审理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或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手机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移犯罪所得,获取非法利益,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小刘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大学生兼职要谨慎
切莫成为犯罪帮凶
综合新建区法院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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