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驾驶网约车频繁“碰瓷”,再次被抓,获刑8个月
“老油条”张某驾驶网约车频繁“碰瓷”,被大数据发现异常,最终警方找上门。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
“我认为对方就是故意的,当时我们两人车都刹停了,后来我又看见他开车往前蹭了不少,最后导致我们车剐蹭……”
“事故发生时我刚行驶出一个拥堵路段,对方提速后我跟着提速,没想到他随后就是一个急刹,我躲闪不及就与他追尾了……”
“他的车上伤痕累累,看着就没怎么修过,下车后啥都不问就和我嚷嚷,说他是运营车辆,不赔他误工费的话他就起诉我,和一般事故后的反应根本不一样……”
以上都是本案被害人事发后对当时情况的回忆。
案发后经调查,张某“制造”的这些事故模式都是相似的,地处车流较大地段、剐蹭较为轻微,被害人往往都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短时间难以识别其中破绽,均按照张某的要求赔钱“私了”,事后才发觉异常。
2021年底,张某被本市交通网络“大数据”系统抓取到其在短时间内密集涉及多起交通事故。经调查,张某是一名驾车“碰瓷”的老油条,2017年就以此套路“碰瓷”10几起,后被判刑。这次,他故技重施,又被抓到。
张某到案后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上次“碰瓷”出狱后,本想驾驶网约车养家糊口,但是干着干着发现赚钱不多,便又动起了歪脑筋,走上了犯罪老路。
“我当时想着反正撞了对方也是因为他并线全责,他还得赔我误工费,我就没减速也没躲撞上去了……”
“这些事故其实我靠减速或者避让都能够避免,但我就想趁机捞点钱,就故意撞上去了……”
张某如实交代了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张某还表示懊悔不已:每次“碰瓷”要到的钱款其实并不多,但是危险的驾驶行为却为道路安全带来极大不确定因素,而自己又因此事“进来了”……
检察官对张某进行了认罪认罚政策的宣讲教育,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经审查,张某在其驾驶网约车过程中,伺机蓄意制造“剐蹭”事故,进而实施敲诈勒索,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间,累计作案8起,涉案金额4千余元。
最终,张某作为累犯再次犯罪,被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示:如遇疑似“碰瓷”,要保持冷静,谨慎对待“私了”要求,存在反常迹象的碰瓷,应当坚持报警处理。同时碰瓷,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避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同时建议市民在车辆内加装行车记录仪等设施,如遇争议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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