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11-03 阅读: 67
两年后,经过两次行政诉讼,2023年8月2日,浙江省温州市市民黄晓军(化名)在与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温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诉讼中获胜,被责令赔偿290元损失。这意味着,他经历过的机动车违章没有得到处理,没有颁发机动车检查资格标志,终于平静下来了。 以前,黄晓军因温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未履行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义务,将对方诉至法院。随后,在温州地方法院的两个审判中,温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责令黄晓军名下车辆违法,不发放车辆检查标志为违法,重新处理。随后,黄晓军以温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未按照上述判决处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为取得机动车考试合格标志而支付的试验费290元,最终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