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打死人为荣,花费50万美元未被起诉,当地政法委员会、警方回应。
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网传安徽阜阳一男子,自称“超速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却未被起诉,驾照也未被吊销”。对此,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杨楼派出所民警称,网传肇事者李某确有其人,但关于其“在国道上飙车时速达160公里”“死者家属找其讹钱索赔50万”等案件细节并不属实。
对于此前有媒体报道的该“不起诉决定书”所涉内容,当地检察院称正在调查中。
据奔流新闻,1月26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颍东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清楚此事,将向领导汇报后处理。
据极目新闻,1月24日晚,有网友发布多张群聊天截图称,一男子在该群晒出的多张图片显示,自2019年拿到驾驶证之后,他有交通违法13起。该男子还晒出一份“决定书”,显示其在2023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一起超速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他最终不被起诉。其还称“对方讹了他50多万元”,男子的言论引发群友谴责。
1月25日,记者从阜阳市多部门了解到,目前阜阳市公安局和颍东区检察院已经关注到网上的信息,并介入调查处理。
男子发出的安全驾驶记录截图(视频截图)
据网友发布的群聊截图显示,男子李某自2019年拿到驾驶证以来,先后交通违法13起,其中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该男子称此安全驾驶记录是他本人的,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其承认是他全责,还嚣张地表示:“国道开160码,驾驶证都没被吊销。”男子还声称,“死者家属讹了他50万元,最后赔了55万,保险还赔偿了89万元”。
视频截图
该男子还在群内晒出了一张疑似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首页照片,照片显示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编号为东检刑不诉〔2023〕162号。
该起诉书显示,2023年5月19日22时5分许,被不起诉人李某驾驶皖K小型汽车沿阜阳市颍东区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楼孜镇富民商业街南头路段时,撞上被害人张某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张某明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网友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
1月25日上午,记者从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阜阳市公安局已关注到网上的信息,并与交警支队就当时的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目前,交警支队已经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给市公安局。
来源:荔枝新闻、极目新闻、北京晚报、奔流新闻
本期编辑:刘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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