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中专学校实习生去世,教育部介入调查,副校长:“愿以死赔罪”
每天工作12小时(1小时吃饭),在流水线当普通工人,从事体力劳动,昼夜两班倒,这就是湖北十堰丹江口市汉江科技学校一批前往深圳某公司实习的中专生所经历的实习生活。
对于以前几乎没有参加过任何工作的中专生而言,如此高强度的作业对他们而言是难以承受的,于是一些中专生开始抱怨、反叛甚至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其中年仅17岁的余同学便在此次实习中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这种极端行为的背后是对此次实习的不满与控诉。
到深圳实习
时间回到6月10日,余同学和其他90多名2019级计算机专业的同学在学校的安排下到深圳某工厂参加实习。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此次实习内容与自己所学专业并不是特别对口,而其中大部分是在车间流水线工作,而且有的同学干的还都是体力活。
对于一群17岁左右的学生而言,他们之前甚至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一下子让他们每天工作12小时,他们哪能承受这样的高强度作业?
尤其是此次实习的单位采用“两班倒”的作业模式,也就意味着学生们还会上夜班,部分精神状态不佳的就容易打瞌睡。而打瞌睡之后他们的“违纪”行为还会被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记录并向带队老师反馈,由带队老师对他们作出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甚至还会被开除学籍。
对通报的不满
余同学之前就被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记录存在3次“旷工”,然而通过余同学和其他同学的聊天记录来看,他每次都有请假,也告诉了老师,但是依然被记录“旷工”。
而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第四次旷工”。
时间回到6月23日晚上,余同学在车间搬运箱子,不小心把头给撞破了。同时自己400到500多度的近视眼镜镜架也被损坏。而到了24日上夜班前,余同学主动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写好了请假条,想要休息一下,毕竟他有胃病,加上之前还磕破了头。
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尽管自己已经请假,但第二天竟然被记录“第四次旷工”。
同时“第四次旷工”的记录也被反馈至此次实习的带队老师那儿,而带队老师便将此情况在群里进行了相应通报,并提出“严重警告”,如果再出现“旷工”,将会直接开除。
也正是这封不分青红皂白地通报成了压倒余同学的最后一根稻草。通报当天中午,余同学从宿舍楼6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多处违反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必须遵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然而余同学这一批中专生在前往深圳实习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多次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而这也是导致此次悲剧发生的间接原因。
如果当初学校管理者以及带队老师能够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保障实习中专生的合法权益,合理控制劳动强度,那么这起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教育部介入调查
随着余同学实习期间离世的消息传出后,大家对于此事给予高度关注,同时教育部也对此事高度重视。首先向汉江科技学校发函,随后又派驻专员进驻该校现场调查。
而随着教育部介入调查,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也会逐渐浮出水面,而相应的责任人也理应受到严肃的处理。
副校长:“愿以死谢罪”
值得一提的是,余同学离世后,其所在中专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杨某某发声,称自己心情很难受,压力很大,他也在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
如果能让余同学复活,那么等调查结果公布了,他可以“以死谢罪”。
逝者已逝,这种不切实际的表态并不能挽回余同学宝贵的生命,而这件事背后的管理漏洞以及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值得深挖。
也只有通过严格调查,堵住漏洞,才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才能有效保障学生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坚定家长们将孩子送到中职学校就读的信心。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