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路上的塔拉大姐——记北疆最美女律师塔拉
46年前,正值风华正茂的她,与兵团战友勇救草原大火,全身大面积烧伤致残;
在后来的岁月里,她身残志坚,婉拒了国家供养,积极要求工作,并凭着顽强的毅力考取了大学,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书;
此后30多年的执业生涯里,她以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办理了近千桩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退休后至今的16年中,她又投身残疾人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公益事业中,为需要帮助的弱势人群、为公平正义奔走,不计名利,默默付出;
她是全区优秀志愿者,2014年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离婚女律师, “三八红旗手”、获得过第二届、第三届妇女维权贡献奖先进个人奖,曾被自治区司法厅推选为道德模范候选人,她承办过的“赵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第二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闫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2016年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她今年71岁,她的名字叫塔拉。
拒绝颓废 发奋图强
草原大火并未能消磨塔拉的意志,1975年兵团解散后塔拉原本被安排到内蒙古复转军人疗养院疗养,今后不必工作,全部由国家照顾。但她没有接受这一安排,而是主动要求参加工作。于是,她又被安排到了内蒙古化纤厂。1986年,塔拉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并在两年后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
感恩反哺 帮助弱势
1989年,塔拉被分配到内蒙古残联从事信访工作。她始终感念着国家和她所接触的人们给予她的关爱和帮助,决心要为更多残疾人办实事。因对残疾人事业的突出贡献,2002年塔拉律师被司法部、残疾人联合会评选为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
同时,残疾人的疾苦始终让塔拉牵挂于心,总想着要为残疾人和需要帮助的弱势人群维权,她说:“作为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我作为社会的一员,受到的关爱太多了,现在退休了,该是我‘返哺’的时候了。”
反对家暴 全力以赴
2006年,塔拉成为内蒙古妇联的志愿者,专门为残疾人和弱势群体做法律服务和援助。此后,她又成为内蒙古妇联妇女权益维权志愿者团副团长,至今已有12年的时间。12年中,她真诚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妇女,认真回答每一个来电问题,认真办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其中离婚女律师,让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2016年援助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妇女赵某某的案件。
赵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2004年离婚。离婚后赵某带其子到呼和浩特市打工,但是很快便被张某找到,并强行入住与之同居,在离婚后长达12年的时间里拒不搬出,且经常性、持续性地殴打赵某,甚至用铁锹殴打赵某致其当场昏厥,赵某多次报警。
为彻底摆脱骚扰和施暴,赵某到内蒙古妇联寻求帮助,自治区妇联指派塔拉、王玉琳两位律师为赵某提供法律援助。塔拉律师经过多次与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最终为赵某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12年饱经折磨的赵某因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这就是塔拉,一个始终自强不息地工作、生活,始终坚持为残、弱群体奔走维权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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