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后却收不到租金 中山多位房东欲起诉维权
近日,多位中山市民向南都记者报料称,他们分别将自己的商铺租给了同一家公司用于经营便利店,但却未收到任何的押金和租金;而且有个别便利店现在已是“人去楼空”。帮这些市民“牵线”的房产中介公司也向记者反映未收到佣金。
商铺租出去了为何收不到租金?这些房东和房产中介经历了什么?租赁方又有着怎样的回应?南都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走访和调查。
事件:
1、商铺房东:商铺出租后迟迟拿不到租金
今年8月起,一家名为“兆亿传媒(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亿传媒”)的公司通过房产中介等方式在中山租赁了约10间铺面,用于经营便利店,主要销售奶制品。据天眼查显示,这些便利店分别注册营业执照,并冠以“中山学锋一号便利店”“中山学锋三号便利店”“中山市学锋七号百货店”等名称,涉及范围包括石岐街道、东区街道、南区街道、港口镇等区域。
市民陈女士的商铺位于东区恒大绿洲二期,于8月20日通过中介和兆亿传媒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押金¥2000元及每月租金¥2000元,租赁期五年,租赁期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在每个结算周的第1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9月20日以后,我们多次要求他们交租,但是均是以银行转帐频繁限额等为借口拒不支付。”陈女士告诉记者,直到9月26日晚,物业管理处通知陈女士,该商铺正在搬迁可能准备辙离并咨询房东是否知晓。
陈女士称,当她和中介到达现场时,商铺已经被锁,里面的商品几乎都被搬空,只剩下一个冰箱和一个丢在地上的显示器。此时,陈女士顿感不妙,在咨询了相关部门后,陈女士在商铺门上加了一把锁,并电话通知了兆亿传媒相关人员,且贴出了告示“进出商铺可联系房东及相关电话”。
陈女士表示,兆亿传媒不仅未支付房租和租赁押金,就连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也未缴纳,总欠款7136.42元(含违约金)。
位于恒大绿洲二期的学锋七号百货店。
位于恒大绿洲二期的学锋七号百货店。
市民时女士也有着同样的经历。时女士告诉记者,9月6日在和兆亿传媒签约后,也未收到租金和押金。“他们说要把公司的程序走完以后才支付押金和租金,看他们也挺有诚意的。”时女士说,她也曾多次催收房租,但均无果。直至11月初,时女士前往商铺查看时才发现,商铺内早已“人去楼空”,承租方在未通知房东的前提下,竟然没了踪影。这让时女士感到十分不解。
时女士称,截至目前,兆亿传媒共拖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水电费和违约金,共计11412.62多元。
部分房东提供的欠款明细。
部分房东提供的欠款明细。
2、房产中介:签约8家商铺 近万元佣金未收到
高先生是中山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8月中旬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说他们是联通公司的,要找100多家商铺。”高先生说,之后他便和兆亿传媒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获悉了客户的需求。
“接下来我就早起晚归的到处找商铺,第一家商铺是8月15号签的。”高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的努力下,成功帮兆亿传媒租到了8家商铺。然而时至今日,他却没有拿到应得的佣金用。高先生列举的8家商铺的佣金明细上显示,单笔最高的佣金为1500元,最低为1000元,佣金总额9750元。
高先生提供的佣金拖欠明细。
高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催促对方支付佣金,但兆亿传媒一直未能履行合约。高先生还表示,自己非但没拿到佣金,商铺的房东也遭受了损失,“本公司总部及房东天天给我来电,给我造成很大的压力,影响到我正常工作和作息”。
采访中,高先生将记者拉进了一个名为“房东维权讨论群”的微信群,群里除了中介高先生和多位商铺房东以外,还有一位装修公司负责人杨先生。
杨先生称,他为便利店制作了一批广告招牌、灯箱及开业物料,费用共计7508元。“前期协商做完开票很快几天可以转帐,后面一直拖欠未能付款。”杨先生说,他多次向对方请求支付货款,但始终无果,之后向派出所报警发现,有很多位商铺房东及中介帮也未收到房租、佣金等相关款项。
记者调查:
1、个别商铺已经“人去楼空”
近日,南都记者分别前往中山市学峰四号便利店、学锋五号便利店等商铺进行实地走访。
学峰四号便利店位于东区街道起湾北道华鸿水云轩。记者来到店商铺口时发现,一名店员正在打扫卫生,准备营业。商铺内摆放着大量的奶制品,门口的招牌上印着“你今日饮牛奶未”的大字,以及中国联通的LOGO。
还在营业中的中山市学锋四号便利店,也被成为水云轩店。
当记者询问店员相关信息时,该店员则表示自己入职不久,并不了解。随后,店员以送货为由,将商铺大门锁上并离开。
随后,南都记者又来到位于东区街道恒大绿洲二期门口的学锋七号百货店。此时,该商铺大门紧锁,门口处还留有“诚聘精英”的广告,以及“开业全场买一送一”的横幅。商铺招牌上同样印着中国联通的LOGO。
房东陈女士将商铺打开后,映入记者眼帘的只有除了一些杂物以外,就只剩下两台空置的冰柜。陈女士称,自从9月26日锁门之后,商铺内就一直保持着现状。
学锋五号便利店位于石岐街道恒基花园。房东时女士称,便利店撤场时并未通知商铺房东,也未移交钥匙。记者走访当天,时女士只能请开锁公司将门锁强制打开,此时商铺内也是一片狼藉。
位于恒基花园的学锋五号便利店,也被称为康华店。
2、未收到押金和租金为何愿意放租?
为何在未收到租金和押金的情况下还将商铺租给兆亿传媒?在采访的过程中,包括中介高先生以及多位房东都同时提到了中国联通中山市分公司。
“他说他们是联通公司的,要找100多家商铺。”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也去了对方的总店,总店的照片上的确挂的是中国联通的LOGO,“所以觉得应该只有联通公司才有这样的手笔。”
房东时女士也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兆亿传媒的相关人员同样以联通公司营业厅的名义承租,称其是联通公司的代理商,还出具了与中国联通中山市分公司签署的代理合同,“当时想着有那么大的公司背书,所以就相信了”。
南都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已有多位当事房东和广告商起草了起诉书,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租金等款项。而高先生所在的中介公司也已经向兆亿传媒下达了最后通牒,如不能支付中介费,也将向法院起诉维权。
涉事方回应:
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 处于瘫痪状态
南都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兆亿传媒负责便利店运营的负责人莫先生。莫先生称,因为疫情原因,该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整体处于瘫痪状态,导致没有及时支付部分商铺的租金。该公司在中山共开设了10家便利店,目前仍在经营的只有4家。
“我们就按照实际交付用了多少天我就结算多少天,但他们不行(不同意)。”莫先生称,他们也曾提出一种支付方式,但房东不同意,执意要求赔偿违约金。
莫先生自称,有中介和房东私自将便利店的大门锁住,还带人到店里闹,并四处宣传该公司“即将倒闭”“骗子”的传言。对于这一说法,莫先生表示其手中有证据,可以提供给记者。然而截至发稿前,莫先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
对于上述莫先生的闹事、锁门的说法,中介高先生以及多位房东则表示说法不实,“每一家店内都有监控,可以调监控”。
中山联通:
签了代理协议 未成功发展通信业务
中国联通中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联通”)给南都记者发来的书面回复称,该公司与兆亿传媒于2022年8月签订了业务代理协议,即由兆亿传媒代理发展合同内约定的通信业务,除此之外中山联通与兆亿并无其它的合作;截至目前兆亿并未成功发展我公司业务。
中山联通还表示,该公司在与各单位合作前,均对其经营资质等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前期兆忆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该公司合作单位条件,为此该公司与兆亿签订代理协议,但也只是授权其代理发展通信业务,并未授权兆亿以我公司的名义对外展开经营,更未授权兆亿以中山联通的名义对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
另外,中山联通已联系兆亿传媒要求其妥善处理好各纠纷,履行其应有的责任。后续将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若其存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中山联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律师说法: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荣
就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承租人不可以因为经营风险的原因而拒绝支付租金。由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订立的《租赁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合法有效。承租人不得因为经营风险的问题而拒绝支付已发生的租金。
第二,针对商铺出租人所遇到的问题,我认为出租人可以先与承租人协商,要求其支付已发生的租金。如协商不成,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商铺,并可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主张违约金;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出租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统筹:南都记者王卫
采写:南都记者王卫 刘贤沛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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