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积极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今年以来,绩溪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扎实推进“一改两为”,积极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全流程在线办理,降低投标费用成本。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积极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新功能全面应用,潜在投标人异议(投诉)、答复全面支持在线提出、在线答复,免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用,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完成投标活动,节省巨额投标文件印刷、交通、住宿等成本。
二是全面取消保证金形式限制,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100%支持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降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鼓励免收。1-10月,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使用电子保函2302份,为企业释放沉淀资金4.1亿元;履约保证金保函替代0.301亿元,替代率87.32%。10月起阶段性免收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部免收,履约保证金免收比例超过60%。
三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企业参与门槛。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进度,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鼓励联合体投标,取消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1-10月,我县有82.19%政府采购项目、93.55%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预算2.99亿元。6月份以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合同预付款比例全部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率100%,为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创造条件。
四是持续推动沉淀保证金见底清零。通过发布清退公告、函告采购单位、电话催退、简化退还手续等方式,建立“月统计、季清理”常态化清退历史保证金机制,了解每一笔未退保证金未及时退还原因,逐一分析,加强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积极清退2022年以前缴纳未退还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10月,清退全部历史保证金13笔10.78万元,杜绝新增沉淀保证金,实现保证金“零沉淀”。
(作者:县数据资源局凃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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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芳敏
责编:周旭琦
审核:章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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