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奶粉查出“香兰素”,奶粉信任被毁再难重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还要续一句:“安以儿为要”。
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有一款进口奶粉被指出其香兰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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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是山东某公司销售,上海某公司进口,原产国丹麦生产的“宝贝与我蓝曦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有些消费者以为,只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不合格产品,就会获得消费的安全保障了,其实不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还要续一句:“安以儿为要”。根据《中国消费者报》公众号的解释,“香兰素”作为一种常用添加剂,对于0至6月的婴儿来说,一点都不能加。为什么?因为这种添加剂即使在其它年龄段食品中超标准添加,它也会导致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肝、肾损伤。0至6个月的婴儿刚出生,生命力极其脆弱,若有不适也无法表达,后果不堪设想。所以,1段奶粉不能添加香兰素;唯幼儿的食品安全为社会最为关切,成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
对这类敏感的食品不安全警告,上海浦东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这也是依法行为,可以理解,对于消费者来说,复检若是安全倒是皆大欢喜,可惜的是复检维持初检结论。这个往返过程,对于消费者,无疑增加了不安全消费的时间与空间。
根据工厂溯源调查,该批次产品问题系因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故障导致,其已经对生产流程进行了梳理和整改。但作为消费者,他们最关切的是已经进入市场的不安全食品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已经消费的善后。
国家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通报后,记者在某官方旗舰店发现这款婴儿配方奶粉1段并未下架,评价2万条以上,好评率达到98%。当记者询问在线客服关于“香兰素”超标问题,客服并没给出明确答复。只是品牌热线回应:相关不合格产品批次为2020年9月批次,在市场上已经召回。
应该感谢记者,他们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追踪婴儿奶粉市场是否对不安全食品通报的内容执行到位了。有关食品安全的保障问题,按照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则,从检验开始,每一步都必须以科学为依据,同时还应该压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行检测结果的具体程序。
有关销售部门和市场(含门店),在通报生效之后,对不安全食品是否已经下架和召回,应该及时公开告示。对于仍在销售的产品,要承诺是安全的。如有环节转换中鱼目混珠者,当承担加倍追责与惩罚。对于不安全食品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和损害的,应作出风险评估,也要有相应的赔偿应对,不能不了了之。
涉及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还应该对进口检测予以追责并告示社会,以取信于消费者,也有利于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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