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属于遗产吗

天天见闻 天天见闻 2022-05-08 法制 阅读: 191
摘要: 因遗产继承、抚恤金分配反目而对簿公堂的问题并不少见。故,欧阳毅主张先行从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中扣除40000元借款本金支付给他,余款再由其二人均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继承范围。

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种安慰,但有时候也会成为亲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因遗产继承、抚恤金分配反目而对簿公堂的问题并不少见。

欧阳大爷的妻子早年因病去世,膝下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欧阳毅,一个叫欧阳旭。两个儿子虽是一母同胞,但是性格不同,平时关系一般,除了共同照顾老人以外,兄弟间基本没啥来往。

俗话说,养儿防老。自病后,欧阳大爷日常起居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随着病情加重,欧阳大爷意识到自己时日不多,他决定订立遗嘱,提前安排好身后事。他将自己唯一的房子分给两个孩子,一人一半。由其妹夫代为领取按照国家政策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随后按照每人50%的比例分割分发给两个儿子。遗嘱订立没多久,欧阳大爷便驾鹤西去。

没想到,在处理老人遗产问题时,欧阳毅出示了一张借条。借条上载明,借款人是欧阳大爷,出借人是欧阳毅,因欧阳大爷生前久病在床,无力偿还借款4万余元,但因其知道自己死后将收到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7万多元,故为了偿还生前债务,欧阳大爷写下借条,并表明该笔借款用自己死后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予以偿还。欧阳毅表示该借条系欧阳大爷真实的意愿,合法有效,弟弟应当维护其父生前诚实守信的美德和良好的声誉,不能因为出借人身份即否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故,欧阳毅主张先行从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中扣除40000元借款本金支付给他,余款再由其二人均分。

更令欧阳旭想不到的是,欧阳毅没和他商量,便将其父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私自领走。多次电话联系无果后,欧阳旭将哥哥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继承范围。

丧葬费应用于办理丧葬事宜,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职工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家属或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自然人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抚恤金和丧葬费是自然人死亡后产生的,而不是自然人在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所以不是遗产。因此,丧葬费、抚恤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国家对死者亲属物质上的补助和精神上的抚慰,不适用继承。

本案中,欧阳毅主张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应当扣减其父生前债务的主张,有悖国家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的目的,对于其主张,不予支持,而其主张的父亲生前的债务问题,可以另行处理。故,判决驳回欧阳毅的诉讼请求。欧阳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死亡抚恤金

该如何分配

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死亡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死者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死亡抚恤金属于死者特定家属的共有财产,具体分割时,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参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处理,即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但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扶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以确保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抚恤金发放之目的与初衷。

丧葬费应如何处理?

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给付实际支付人,故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关于遗嘱和继承

你关心的在这里

立遗嘱,要慎重。为继承老人的遗产,家人们吵得不可开交,这可不行。遗产继承问题怎么“破”?《民法典》来帮忙。

多份遗嘱,该遵循哪个?家中老人因病去世,家人却意外发现老人生前立有多份遗嘱,为继承遗产,家人争吵不休,最终不欢而散。那么,在有数份遗嘱的情况下,到底哪份才有效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吗?叔叔未婚未育,他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均已去世,生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录像遗嘱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录像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那么,录音录像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这两种遗嘱的效力哪个更高呢?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方式设立的遗嘱,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和具体的日期。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任何关系的健全的成年人。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其他相关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31 阅读: 1
司法学校毕业能干什么?这是一个许多即将步入社会、怀揣着法律梦想的年轻人所关心的问题。司法学校,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摇篮,其毕业生往往承担着维护社会公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那么,他们究竟可以从事哪些职业呢? 首先,司法学校的毕业生可以选择进入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从事法官、检察官等职业。这些职业要求毕业生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同时,这些职业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是许多法律人的理想选择。...
遗嘱真假难辨,谁来证明

遗嘱真假难辨,谁来证明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7 阅读: 1
对遗嘱笔迹鉴定不能时,由持有遗嘱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此时,如果未持有遗嘱的一方对遗嘱真实性存疑,那么对于遗嘱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未持有遗嘱一方。除非申请者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持有推翻遗嘱真实性的笔迹样本但拒绝提供,比如遗嘱是伪造的、持有遗嘱一方手持被继承人手写的笔迹但拒绝提供。...

外国古代法的历史意义,以及罗马法关于法律的概念、分类和渊源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5 阅读: 2
古代法的历史意义 历史是一个不断沿袭的过程,古代法是人类最早创制和适用的法律,它对后世法律制度发展这种“基础”的作用也就会更具特色。首先,是古代法使人类社会实现了由无法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开创了依靠法律治理社会的先河,而此前的社会是仰赖年长人的威信,仰赖人的本能和天然需求来维系的。 其次,当社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一部分人希望获取特权凌驾于其他社会成员之上的时候,是古代法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认可并维护了这种社会存在,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居民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确保某些等级特权地位的同时,又把他们的贪欲制约在一定限度内,以求达到社会的整体平衡。古代法这一创举,无疑对以后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都起了示范作用。...

什么是人肉搜索?被人肉搜索该怎么办?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5 阅读: 1
有需要就私信V:MingYuGuanLi 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指以互联网为媒介搜集关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田 助力黑土地生态修复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4 阅读: 1
为将黑土地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筑牢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屏障。5月22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文选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二道区政府副区长李勋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入二道区泉眼镇开展“总田长+检察长”巡田工作。 ...
英国合同法判例介绍之一要约(offer)和单边承诺(uni...

英国合同法判例介绍之一要约(offer)和单边承诺(uni...

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4-05-21 阅读: 1
),并不符合英国法;原告未提供任何对价;被告认为没有承诺存在,合同不成立。这个案例是英国合同法中的经典案例。按照英国法律规定,合同成立最基本的要求是有要约、承诺和对价。该案件是典型的单务合同,要约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对本人具有拘束力。...
我来说两句

年度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