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庭长王海滨介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
摘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庭长王海斌表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让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据介绍,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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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庭长王海滨介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仲裁。
申请仲裁请准备以下材料: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本版内容以普法为目的,不作为争议案件审理和裁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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