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天天见闻 时间:2023-10-17 阅读: 81
8月1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用于进口半挂车的道路牵引车、机坪客车、全地形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拔)等22项商品。根据本通知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的相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全文如下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的调整 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3)14号...